药品储存养护制度药品储存制度 1、药房、药库药品应按药品的性质、剂型分类保管,注意室内温湿度、避光、通风情况及药品的有效期,需低温保存的药品,应储存在冰箱内,防止霉变、虫蛀、鼠咬等。 2、药剂人员对药房、药库内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性状等应每周抽查一次,对药品的养护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经负责人批示后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控制程序,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1 )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冷库:温度保持在210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2)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