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管理 药品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西药、中药、中成药、针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五金材料、日用杂品等。 一、医院对药品及库存物资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只有被授权的归口管理部门才能进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 二、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实物管理。出、人库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岗位相互分离,落实岗位责任。 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四、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与审批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以使用部门的申购单为基础,并根据库存情况及实际使用量编制请购单。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批药品和库存物资请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