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山中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组织方案第一条 为加强对教职工文体协会的规范管理,发挥协会开展群众性活动的进步作用,丰富教职工文体生活,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教职工文体协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宪法、法律以及校纪校规允许范围内,以广大教职工为主体,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文化素养和健康素质为目的,积极发展教职工入会;通过开展具有思想性、娱乐性、趣味性的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教职工情操,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第三条 协会是学校公益性教职工群众组织,经学校工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第四条 申请成立协会的条件:1、已形成全校性的活动基础,有一定教职工参与面,并有一支较稳定的基本骨干队伍(至少10人以上);2、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章程;第五条 协会应依据民主办会的原则组建协会委员会。协会委员会设会长一人、秘书长一人,委员若干名。第六条 协会会长一般由协会委员会推荐产生,报工会批准。会长及委员会成员应热爱协会工作,勇于吃苦,乐于奉献,热心为会员服务。第七条 各协会依据各自的章程和活动计划,积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