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重要提示】1、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12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博时睿远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3048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正式
2、生效,封闭期自 2016年 4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6 日止。本基金自 2017 年 10 月 17 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金名称变更为 “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
3、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4、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风险,及由于本基金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出现投资者大额或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基金赎回支付的要求所导致的风险,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中小企业
5、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5、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产品。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
6、、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次级债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7、在封闭期,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100%,其中定向增发(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
7、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以事件驱动策略投资的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100%.。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9、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8、的保证。1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4 月 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目 录第一部分 绪言.1第二部分 释义.2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7第四部分 基金托 管人.20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2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9、与基金合同的生效.44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44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5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57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68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68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70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75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76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8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79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85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8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0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5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7第二十二部分 其它应披露的事项.120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
10、存放及查阅方式.121第二十四部分 备 查文件.122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1第一部分 绪言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11、)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博时睿远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博时睿远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7 年 10 月17 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即 “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12、承担法律责任。博时睿远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3、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2第二部分 释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博时睿远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7 年 10 月 17 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 “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基金合同:指博时睿远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14、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博时睿远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博时睿远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15、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16、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3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
17、有人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
18、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23、销售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和/或深圳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
19、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6、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4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28、基金合同生
20、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34、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日)35、封闭期:指
2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至 18 个月(含第 18 个月)后对应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期间,如该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延后至下一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38、 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39、
2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5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42、上市交易: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43、场外: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44
23、、场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46、转托管:指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的总称47、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48、跨系统转托管:指基
24、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49、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50、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51、场外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52、场内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5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5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