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佑生命安康,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1、上一节课我们学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哪几方面对我们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作出了规定?,2、在这四大保护中处于基础性地位的是什么?,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3、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复习提问:,*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 *未成年人的自身特点决定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伤害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侵犯未成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据统计,近年各类未成年人伤害事件呈上升趋势。每年我国有近2万14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40至50万儿童受到车祸、中毒、他杀、自杀等意外伤害,未成年人已成为危险环境的受害者。,生活是美好的,但生活也是复杂的,我们的周围也可能出现各种侵害我们权利甚至生命的情况。你知道自己生活中可能受到的侵害吗?你知道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怎样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呢?,摘自北京青年报2002年8月31日,小知识: 什么是 “非典”?,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是一种传染性强的呼吸系统疾病,世界卫生组织将传染性非典肺炎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 (Sever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简称SARS.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