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营业员培训材料一、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本法共分为十章106条。2)、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个人3)、经营管理:第14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第15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第48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