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望里镇神山村下山异地脱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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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 南 县 望 里 镇 神 山 村 下 山 异 地 脱 贫安 置 房 工 程 ( 一 期 ) 施 工LGJS170616-037招招标标文文件件招 标 人:苍 南 县 望 里 镇 神 山 村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监督单位:苍 南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苍南县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六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 评标办法.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4第六章 图 纸.4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2第一章 招标公告LGJS17

2、0616-037一、建设单位:苍南县望里镇神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工程名称:苍南县望里镇神山村下山异地脱贫安置房工程(一期)施工三、工程地点:苍南县龙港镇西桥村四、立项文件:苍发改投201619号文件 五、投资金额:约19887万元六、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1-7#楼、12#楼)七、质量要求:合格八、工期要求: 810日历天九、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根据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十、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

3、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十二、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等材料统一于2017年6 月17日 2017年6月21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十三、联系电话:招标人:苍南县望里镇神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058799288 联系电话:0577-68877002苍南县望里镇神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6 日3第二章

4、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苍南县望里镇神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苍南县望里镇神山村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58799288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灵溪镇上江小区 11 幢 3 单元 302 室招标代理及项目负责人:刘时细 电话:0577-688770021.1.4 项目名称 苍南县望里镇神山村下山异地脱贫安置房工程(一期)施工1.1.5 建设地点 苍南县龙港镇1.12 偏离不允许 允许1.2.1 资金来源 自筹解决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2.4

5、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64291平方米,另有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约17627平方米,架空层3068平方米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1-7#楼、12楼建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81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根据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2、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

6、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5、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4负责人1名,施工员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3人。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1.11 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除主体工程外,专业工程允许分包,但分包企业需满足各项资质要求,并须经业主备案认可。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时间:2017 年 6 月 17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在 ht

7、tp:/ 上下载。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6 月 22 日 16 时 30 分在以上时间前在 http:/ 进入“招标提问区”提出疑问,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2.2.2 招标人澄清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时间:2017 年 6 月 27 日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2.2.3 下载招标文件答疑、 澄清的时间和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苍南县龙 港 镇 国 土 资 源 与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备案后,在 http:/ 进入“建设项目交易/招标答疑”下载。

8、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 同本章前附表2.2.2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方式 同本章前附表 2.2.33.3.1 投标有效期 60个工作日(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53.4.1 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 800000 元(大写:捌拾万元);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帐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

9、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银行帐户:201 0000 8543 7572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中心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投标单位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日

10、之前,应凭银行进帐单到中心开具收据确认款项用途,否则中心财务室有可能无法确认保证金来源及用途,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不允许允许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年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 目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年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年3.5.11 温州市建筑业企业信息 卡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63.5.13 资格审查其他材料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详见评标办法中 3.4.4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3.6.3 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并在投标函

11、及投标总价表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2、本工程投标总价表的页面上必须加盖本工程投标报价编制人员的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建筑专业造价员资格章)。3、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上的单位名称应和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须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提供造价员单位社保或调动手续等证明材料,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变更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否决其投标处理。4、如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文件,须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提供委托协议书(原件)、造价咨询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

12、证书(复印件)及标书编制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6.4 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伍份;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资格后审要求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原件壹份。3.6.5 装订要求 商务标正本、副本一袋密封;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与副本一袋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苍南县望里镇神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名称:苍南县望里镇神山村下山异地脱贫安置房工程(一期)施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收件人: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苍南县

13、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7月 18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电汇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0%7.4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工程造价1、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14、人民币 186937800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以低于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87号)文件中公布费率的下限,或基准费率的90%竞价。【土建工程(包含基坑支护、地下室、上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费率为11.8%;安装工程(包含地下室、上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费率为12.9%】创文明标化目标市级 区级 其他: 无要求 。本工程暂不考虑执行温州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转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58号)中关于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故本工程将不计取创标化工地

15、增加费,各投标人在报价中无需计取此项费用;若投标人计取了此项费用的,将将按温住建发【2016】58号规定执行,如施工没能达到市标化要求的,结算时将扣除此项费用。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本工程采用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按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温建价201653号)的规定,本工程税金取值为11%,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中标单位在图纸交底时,如施工图纸中确实存在不明确的部位,经设计单位确认加以补充,并按规定调整。图纸交底合同签订后,10天内进行图纸交底,中标单位若未提交书面材料意见,则视为无异议。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交易证(有

16、效期内)、提供由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 500 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交易证办理事项请详见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的“关于启用苍南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网上办理的通知”和“关于苍南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诚信库入库的通知”两个文件。(为避免错过投标,建议有关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几天办理)81、公示期满后,在押证环节审核前须已录入温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系统,公示期满后5日内中标人必须将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班组人员证书原件送交苍南县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有关部门验证备案, 工程原拟定的项目班组成员

17、证书及相关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录入温州市建造师管理系统。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组成员须无在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不论在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环节、评委会评审环节、中标公示环节或者中标后才发现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或评委会否决其投标、或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实确认后取消其投标资格、甚至取消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投标人有此情况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废除其中标资格甚至解除合同,均不调整本工程的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也不调整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投标人未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

18、台的,与上诉同理处理。3、本招标文件所以内容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有不同表述的,最终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4、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的交易证、证明资料、物件等均为真是并有效,否则一切不利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无在建工程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在本单位曾担任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被更换的,在原承担的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原项目招标单位同意更换该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证

19、明原件;除上述情况规定外,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通过验收为准);上述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是指经当地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备案的工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以及若查有在建的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9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

20、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

2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3、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4、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3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在本单位曾担任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被更换的,在原承担的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原项目招标单位同意更换该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证明原件;除上述情况规定外,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通过验收为准);上述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是指经当地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备案的工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以及若查有在建的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其他要求: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年内的单位或具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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