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服务承诺“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是我们的服务宗旨。我们诚挚地向您承诺:一、准时上岗,着装整洁,必须佩戴胸牌,不脱岗,工作期间不干私活。对病人服务热情周到。二、对病人高度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不经销“三无”(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生产批号)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规定。三、工作主动热情,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做到语言通俗易懂,有问必答,耐心解释病人的用药咨询。四、工作中认真负责,精力集中,不闲谈、不嬉闹,不与病人争吵。五、配方时做到认真、细致,不漏配、少配、多配、错配,调配完毕后认真复核,保证调配质量。六、发药时核对姓名、药名,向患者交待清楚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七、开足窗口,取药人员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八、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药房整体素质,以实际行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犯上述承诺一项者,视情节扣50至200元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2357628756 02357682643住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药剂人员凭医生处方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