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品供应合同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一、 供货范围 肉类、作料等食用材料(以下简称食材)二、 订货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 甲乙双方通过电话形式订货,甲方一般在头天下午16时前告知乙方第二天所需食材的种类、数量等,乙方必须于报菜第二天早上09:30点送货至许由路与仓库路交叉口东南角。三、 价格 食材价格采用乙方报价形式,必须为许昌批发市场当天最低价,如有超出,乙方有权对超出部分作以1-2倍的处罚,并终止合作关系。四、 质量(一)所有食材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需要检验合格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书。(二)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食材需在甲方验货完毕后的1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三)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人员不适及中毒反应,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是否食物中毒反应由医疗机构提供的鉴定报告为准。五、 验收 (一)数量以甲方验收的数量为准。 (二)乙方每次的随货的送货清单,经甲方制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定,清单上注明产品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