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2015年落实“两个责任”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意见精神,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公司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加强过程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尽责、失责必追究。二、责任内容与分解(一)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公司党委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1、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