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所博士后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计算所教育工作指导小组2007年5月审议通过)为了进一步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经费管理工作,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博士后研究人员(下称博士后)经费包括:博士后日常经费和博士后科学基金两部分。 第一部分 博士后日常经费一、 主要内容1博士后生活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及生活补贴。 2博士后科研补助费: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的开支,主要用于购置必备设备、图书资料,支付论文版面费等。一般由课题组或博士后本人自行掌握。二、主要来源1. 国家人事部(全国博管会)拨款;2. 课题自筹经费;3与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所收管理费。三、使用及管理办法1国家人事部(全国博管会)经费:每年拨款至我所,由所财务单独立帐。主要用于全所博士后的公共管理支出,如招收博士后的宣传、基金申请、评奖、联谊等活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2以自筹经费方式招收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由课题组根据博士后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