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一部蔬菜、水果、食用菌检测管理制度为了严格执行关于蔬菜、水果和食用菌三类食用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的通知(成食药监【2009】194号)以及关于印发成都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操作指南(试行2010)和成都市食用菌中荧光增白剂检测操作指南(试行2010)的通知(成质监发【2010】7号)等文件,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蔬菜、水果和食用菌,维护红旗连锁的良好信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 人员要求1、 检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2、 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特性。3、 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以保证正常检测工作的开展。4、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技术水平。5、 检测人员必须客观、公正的做好每项检测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6、 检测人员不得收受供货商给予的任何好处。二、 工作要求7、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8、 出行检测前必须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