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室感染控制制度一、感染控制监测(一) 透析室物体表面和空气监测每月对透析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二)透析用水的水质监控: 细菌培养应每月1 次,要求细菌数200 cf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透析机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 次。(三) 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 个月1 次,要求细菌数200 cfu/ml,内毒素2 EU/ml;采样部位同上。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 次。(四) 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1 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1次。(五) 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1、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新入患者或由其它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2、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该每6月检查乙肝、丙肝病毒标志物1次;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3、对于血液透析患者存在不能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