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于行政法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人们对行政法现象的抽象和概况,反映着当代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普遍性。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立法、执法、准司法、监督等各个环节和各种行政法律关系之中。 规范性。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各项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产生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有直接的约束力 特殊性。反映的是行政法的基本矛盾和本质。 时代性。集中反映一个国家当时的行政法治精神观念。 基础性。反映着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意义:A、 揭示行政法的主要矛盾和本质;B、 界定行政法发展的框架和方向C、 指导和约束行政法的制定、解释、适用D、 确保行政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统一性E、 弥补行政法规范的漏洞,可直接作为规范适用六大原则:1、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必需要取得法律的授权,并遵守法定权限、程序规则,并且要对行使权力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该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