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行政法部门所特有的,统帅,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一)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制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1) 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予才能存在。(2) 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3) 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行政法律规范的依据(4) 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即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1) 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2) 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行政行为的内容合乎情理,不得反复无常2、行政立法的性质答: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一) 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1) 行政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