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目的:适应公司管理需要,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行政事务活动中公文管理、会议、接待、办公用品、后勤保障、档案、保密、车辆管理等的工作程序与行为规范。第二章公文管理第三条管理部是公司文件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文件的管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文件处理工作。第一节公文拟制第四条公司文件由公司领导亲自拟制或由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决策和意图拟制。部门文件由部门自行拟制。第五条文件拟制的基本要求:准确反映公司决策和领导意图。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文字练达、标点符号使用恰当,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要准确。合理使用文种。联合行文,要征求各联合部门的意见或由各联名部门共同起草。第六条 管理部对文件印制质量、行文的文种与格式负责。第七条 拟稿人负责校核文件。对外文件由管理部负责审核。文件校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是否确需行文。2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决策及有关的规章和规程,是否同已发布的相关文件相衔接。3提出的措施和办法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