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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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业务手册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月日发布(编办规定一个统一日期)YWSC-1100513000目 录(必填、自动生成目录)前 言(必填) .- 1 -一、受理范围(必填) .- 2 -二、办理依据(必填) .- 2 -三、实施机关(必填) .- 2 -四、许可人员(必填) .- 3 -五、许可条件(必填) .- 3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 3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 3 -六、申请材料(必填) .- 4 -七、许可时限(必填) .- 5 -八、许可收费(必填) .- 5 -九、许可证件(必填) .- 6 -十、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可选填) .- 6 -(一

2、)共同许可(可选填) .- 6 -(二)前置许可(可选填) .- 6 -十一、中介服务(可选填) .- 6 -十二、指定培训(可选填) .- 6 -十三、资质资格(可选填) .- 6 -十四、许可办理 .- 6 -(一)通则 .- 6 -(二)申请 .- 6 -(三)受理 .- 7 -(四)审查 .- 8 -(五)决定(必填) .- 13 -(六)证件制作与送达(必填) .- 14 -(七)决定公开(必填) .- 15 -(八)中止许可或终止许可(可选) .- 15 -(九)许可服务 .- 15 -十五、 监督检查 .- 16 -(一)通则(必填) .- 16 -(二)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定期

3、检查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可选) .- 16 -(三)年检(可选) .- 16 -(四)诚信档案(可选) .- 17 -(五)分类监管(可选) .- 17 -(六)结果处理(可选) .- 17 -十六、投诉举报(必填) .- 18 -附件 1 .- 19 -I附件 2 .- 19 -2前 言(必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业务手册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范围、办理流程。本手册按照DB53/T 543 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 、 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 第2部分:要素编写 、 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 第3部分:格式编排 、GB/T 1.1-2009标准化工

4、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进行编写。本手册由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手册起草单位: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手册主要起草人:王显奎、欧碧玉、马秋石本手册的解释部门: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业务手册3一、受理范围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大型企业金属焊接人员;从事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氧舱、带压密封人员、特种设备非金属焊接人员、安全阀校验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

5、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3) 全部条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全部条款。三、实施机关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

6、审批。四、许可人员1、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2、培训:受过行政审批综合管理及业务培训。3、技能:熟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实务知识。具有较强的行政审批管理能力;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和业务工作的组织、安排和汇总工作。4、经验:在质监系统工作 3 年以上。五、许可条件(一)新办(首次)准予批准的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经考试合格; 5.符合安全

7、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二)复审准予批准的条件1.复审申请提交的资料齐全、真实的;42.年龄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3.在持证期间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无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5.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条件的;6.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7.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复审申请。(三)遗失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经发证机关核实原证书信息真实有效。(四)不予批准的条件1、新办(首次)不满足(一)条款中1-5项条件中任何一项不予批准。2、复审不满足(二)条款中1-7项条件中任何一项不予批准。

8、3、遗失补证:不满足(三)条款要求,不予批准。六、申请材料(一)新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数量材料形式要求 备注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含附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 纸质 申请人签名 申请表应包含照片、身份证明2 考试合格证明 原件 复印件 1份 纸质(二)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数量材料形式要求 备注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含附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 纸质 申请人签名 申请表应包含原作业人员证、单位承诺书。2 考试合格证明(如果适用) 原件 复印件 1份 纸质1、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2、用人单

9、位不能提供承诺书的,须经考试合格。注:1、跨地区作业人员申请复审时,须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证书信息,确定原证件的有效性,在此信息查询系统未查询到的,要求回原发证机关处理;2、复审免考作业人员应先登录云南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提交复审申请,经发证机关资格审查无误后,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三)遗失补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数量材料形式要求 备注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补(改)证申请表 原件 复印件 1份 纸质 用人单位加 盖公章 请在申请表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注:1、跨地区作业人员遗失补证须向原发证机关申请;2、遗失补证需原考试机构核实考试信息并

10、加盖公章。七、许可时限5申请时限:法定工作日提交申请。 受理时限:1 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 35 个工作日,考试和审核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理时限:4 个工作日,考试和审核时限不计算在内。八、许可收费无。九、许可证件对许可通过的人员,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 。证书有效期四年,需在证书到期前 3 个月申请复查。十、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一)共同许可无。(二)前置许可无。十一、中介服务无。十二、指定培训无。十三、资质资格无。十四、许可办理(一)通则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件制作与送达、决定公开等环节。(二)申请1.通则申请阶段一

11、般包括申请接收、登记、申请编号、收件凭证送达以及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等环节。2.申请接收提交方式a.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收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 1 号综合服务楼。邮编 650500 传真:(0871)63149855。网址:http:/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 b.提交时间:窗口: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3.登记6登记信息应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时间、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等内容。4.收件凭证现场受理时,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获得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12、窗口昆明市政务服务大厅-业务收件回执代替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获得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书。5.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电话联系:(0871)63149855。(三)受理1.通则受理阶段一般包括受理审核、补正材料、受理决定、审查方式确定和收件转办等环节。2.受理审核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经办人应立即对照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进行审核,在 1 个工作日给出审核意见。3.补正材料经审核,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时,经办人应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 ,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

13、需 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并要求申请人在 5 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4.受理决定现场受理时,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获得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昆明市政务服务大厅-业务收件回执代替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网络接收的应在接收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 申请人登录行政服务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四)审查1.通则本行政许可事项采用书面审查方式进行。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3.书面审查a) 审查时限:2 天;b) 审查内容:提交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

14、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c) 审查实施:由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审查;d) 审查结论及处理。审查符合要求准予许可,不符合要求不予许可;4.实地核查7无。5.招标与拍卖无6.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无。7.专家评审无。8.技术审查无。9.听证无。10.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无。11.集体审查无。(五)决定a) 行政许可决定的权限。受理人可当场作出许 可决定;b) 行政许可决定结论的确定。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实施机关应作出:通过、不予通过的审批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由受理人向申请人颁发证书,不准予决定,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并向申请人送达。c) 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限:2 个工作日。 d) 行政许可决

15、定文书:对许可通过的单位,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证件在检验合格期间内有效。(六)证件制作与送达1.通则许可通过后,按照有关要求制作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申请人到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 1 号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直接领取。或证书制作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邮寄至申请人预留地址。2.证件制作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驻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制作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证件送达申请人到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 1 号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直接领取。或证书制作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邮寄至申请人预留地址。4.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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