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福建省城市公厕管理考核办法(试行)12.2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 城市公厕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城市公厕的服务管理水平,依据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福建省城市公 厕 的 服 务 和 管 理 , 均 应 遵 守 本 办 法 适用 本 办 法 , 做到清洁、卫生、文明和有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或对市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第三条 公厕服务管理应推行市场化、专业化。对公厕服务管理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并按照考核结果拨付服务管理经费。第三条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
2、设施,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第二章 卫生保洁标准第四条 第五条 公厕卫生保洁应达到清洁卫生、整洁有序的要求。 (一)按照公厕开放时间实行保洁,随脏随保; (二)屋顶墙壁、门窗、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管理间、洗手(盆)池、墩布池、挂衣钩、标牌、灯具等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无积尿、积水、杂物; - 2 -(三)公厕所外部(周围 3 米内)周边卫生责任区环境干净整洁; (四)公厕整洁有序,无乱写乱画、无蚊蝇、无臭味、无尿碱污物、无乱堆物品、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和便纸; (五)残疾人专用坐便器、扶手等洁净卫生,无障碍通道畅通。(六)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防蝇、防蚊和防臭措施。
3、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第五条 第六条 公厕的卫生保洁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有关公厕卫生保洁质量控制指标规定,见下表:公厕类别编号 卫生指标一类 二类 三类1 纸片(块) 无 1 22 烟蒂(个) 无 1 23 粪迹(处) 无 无 无4 痰迹(处) 无 1 25 窗格积灰 无 无 微6 蛛网 无 无 无7 成蝇(只) 无 无 38 蝇蛆(尾) 无 无 无9 臭味强度(级) 0 1 2注 1:蝇蛆:是指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地面和化(贮)粪池周围3050cm 以内用肉眼观察不到蝇蛆。注 2:臭味强度:0 级为无臭无味;1 级为勉强感觉臭味存在;2 级为稍可感觉出的臭味;3 级为极易
4、感觉臭味存在;4 级为强烈的气味;- 3 -5 级为无法忍受的极强气味。活动式公厕(或生态公厕等)按照本标准上表一类公厕的保洁要求和卫生标准执行。第六条 公厕的排污管道、化粪池、截粪池(井)应当及时疏通、清掏。作业中不得有泄漏、遗撒。清掏出的废弃物应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排放,不得乱排乱倒。第三章 设施及维护标准要求第七条 公厕屋顶墙壁、门窗纱、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管理间、水龙头、洗手(盆)池、墩布池、挂衣钩、标志灯具、广告、无障碍设施等各种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保证使用。地面潮湿时,应铺设防滑垫,设置国家规定的防滑标志。第八条 公厕应设置规范、醒目、统一的引导牌统一的公厕导向标志、 。在
5、公厕醒目位置设置公厕基本图形和中英文符号标志中英文标志的,公布指示牌、公厕保洁人员服务规范、使用人员行为规范、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标志公示。收费公厕应公开收费标准。第九条 公厕内广告位置合理,不得影响公厕的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公厕内的观瞻,广告内容必须合法。 第十条 公厕的排污管道、化粪池、截粪池(井)应当封闭并及时疏通、清掏。作业中不得有泄漏、遗撒。清掏出的废弃物应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排放,不得乱排乱倒。- 4 -第十一条 维修设施时,应有明显标识提示如厕人员。公厕停止使用,应张贴停用通知,明确停用时间、原因,并采取设置活动厕所或指明就近厕所位置等临时性措施解决群众用厕。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6、 公厕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可采用巡回方式。维修人员接到报修报告后,要及时维修,保证公厕的正常使用。遇水、电等紧迫性保修时,应半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供水、供电、漏水、堵塞等小修项目,以及大便池、小便池及门窗、顶棚、地面、墙壁、隔断板等设施损坏,需在 24 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其他大型维修应在 72 小时内修复或更换。乱涂乱画、破损修复后,应与原体色泽一致,与整体协调。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管理间内物品应摆放有序,不得提供食品类的商品。第四章 公厕保洁作业要求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公厕保洁作业基本程序为早擦夜冲、先里后外、先上后下、先湿后干。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公厕开放前的保洁作业要求以扫、擦为主
7、,主要清除设施设备上的浮灰,保持整体的清洁适用,应做到:(一) 检查公厕的便器、冲水、洗手、照明、通风、排- 5 -污等设施设备完好;检查厕所应配置的服务用品,开启水电设备,保证正常使用。(二) 清除设施设备、服务台、地面等浮灰;男小便池内投放去味球;清扫公厕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区,保持整体整洁。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公厕开放期间的保洁作业以跟踪保洁为主,应做到:(一)见脏就扫、见脏就拖、见脏就擦,做到“四勤”:勤冲、勤刷、勤擦、勤换。特别是大规模高峰使用时段结束后应及时进行保洁清理,做到人走蹲位清(包括挡板、地面、蹲便器、尿斗) 、洗手台无积水、镜面无水迹、洗手盆无积垢、地面整洁。 (二) 及时清
8、除烟缸、纸篓内废弃物,确保不满溢;及时补充厕所应配置的服务用品,确保供应。 (三)对便器、便池进行保洁时,应设置标有“正在保洁”等提示语的提示牌。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公厕关门后的保洁作业以冲洗为主,主要将公厕内所有设施清洗干净,为第二天的工作做好准备为第二天的开放做好准备。第五章 公厕文明服务要求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公厕保洁服务员应经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着装规范着装、佩带胸卡、持证上岗,应做到- 6 -文明作业,礼貌待人,主动照顾老弱病残孕等人员。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男女厕所应尽量分别配置保洁服务员。保洁服务人员应遵守公厕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公厕卫生质量标准、作业程序管好公
9、厕内外的环境卫生;熟悉厕所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及保养,主动介绍公厕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掌握简单设备维修的基本常识和操作能力;填写报修记录,并及时报修;发现求助信号,应及时给予帮助。第二十九条 公厕保洁服务员应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反映公众意见;发现影响公厕管理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第六章 管理监督责任第二十一条 各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厕规划建设、维修养护、清扫保洁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逐步建立科学、完备的管理体系、社会评价体系和专业作业服务体系。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各县、市(区)环卫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厕的服务管
10、理工作,应当建立巡查和考评制度。检查考评每月不少于 1 次,可采取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日常检查和例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公厕管理检查考评按照福建省公厕管理检查考评评分标准表实行三星百分制,考核等级划分为:80 分以上为合格;85 分- 7 -(含)以上为一星;90 分(含)以上为二星;95 分(含)以上为三星。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各地应按照福建省公厕管理检查考评评分标准 (见附表)进行检查考评,并可制定具体的星级评定办法。 对公厕运营管理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管理,并按照考核结果拨付管理保洁经费。检查考评结果应与管理保洁人员工资、绩效直接挂钩,对保洁质量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的管理保洁员要给
11、予批评教育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城市公厕的维护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一)组织管理机构应健全:有专门机构负责管理、检查公厕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公厕服务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各项制度健全:具备有监督检查、奖惩、测评机制、公厕保洁作业流程、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大、中、小修计划及记录,日常养护计划及记录,报修记录等) 、居民投诉、处理机制等管理规章处理机制等管理制度;公厕维护保洁费用落实到位;有包括停水、停电、紧急报修、发生治安事件等方面的应急预案。 (三)基础档案数据完整有效:公厕档案资料齐全(有文字记载、图片等) ;统计资料准确、真实、及时。 (四)有
12、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职工培训- 8 -率、居民群众满意率逐年递增。第二十四条 公厕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报请环卫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公厕建成后启用的必备条件: (一)各种设施、设备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满足使用的基本要求 。(二)明确城市公厕的维护管理责任人。(三)公厕管理服务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9 -项目(100 分)管 理 内 容 扣分标准实得分1、管理制度(10分)1、组织管理机构应健全,设专职管理员;2、有公厕保洁人员服务规范、使用人员行为规范、监督电话、开放时间、收费标准等,并挂牌上墙;3、各项制度健全并记录完整:有监督检查、奖惩、测评机制、公厕保洁作
13、业流程、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居民投诉处理机制等管理规章、应急预案及记录。1、无专人管理扣1 分;2、无上墙每处扣1 分,不规范扣 0.5分;3、无各项制度扣- 10 -1 分,无记录每次扣 0.5 分;2、设施设备(25分)1、编号牌、各种标志牌按统一标准安装,明显、规范、整洁、完好;2、公厕屋顶墙壁、门窗纱、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管理间、水龙头、洗手(盆)池、墩布池、挂衣钩、标志灯具、广告、无障碍设施等各种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有效、整洁。3、地面潮湿时,应铺设防滑垫,设置防滑标志;保洁、维修设施时,应有明显标识提示如厕人员。1、不按规范设置每项扣 2 分,破损每项扣 1 分;2、设施设备不合要求每处扣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