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二一七年九月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 前 言- 0 -目 录前 言 .11 工程建设必要性 .31.1 全省坡耕地现状 .31.2 坡耕地水土流失状况 .41.3 坡耕地综合治理经验 .61.4 坡耕地治理的必要性 .102 工程建设范围 .122.1 项目县选取 .122.2 项目区选取 .143 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193.1 指导思想 .193.2 总体思路 .193.3 方案水平年 .203.4 建设目标 .203.5 建设任务 .204 分区治理模式与措施布置 .224.1 分区结果 .224.2 治理模式
2、 .244.3 措施布局与配置 .255 投资估算 .335.1 投资估算 .335.2 资金筹措 .376 水土保持监测 .386.1 监测目的 .386.2 监测任务 .38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 前 言- 1 -6.3 监测内容 .386.4 监测成果 .397 建设管理及保障措施 .407.1 建设管理 .407.2 保障措施 .41附 表 .44附表 01 项目县范围表附表 02 项目县坡耕地现状表附表 03 项目区分布表附表 04 项目区坡耕地现状表附表 05 分县建设任务表附表 06 “十三五”坡耕地综合治理规模汇总表附表 07 “十三五”坡耕地综合治
3、理投资估算汇总表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 前 言- 2 -前 言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貌类型以山地丘陵为主,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耕地面积稀少;而坡耕地是耕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丘陵山地区群众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用地。由于自然因素和人民生产生活习惯,导致坡耕地水土流失现象普遍。坡耕地水土流失不仅降低土地的生产力,同时破坏下游的生产、生活设施,加剧洪涝灾害,影响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做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势在必行。2009 年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下,我省累计投入中央补助资金 2.67 亿元,实施坡耕地治理工程约 18 万亩。工程实
4、施后取得了明显成效,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深受治理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同时,工程在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管和治理模式、发展特色产业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加快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2016 年 4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61057 号),提出编制“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的要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申报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 ,明确了各省的“十三五”
5、期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范围及规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7356号)的要求,省水利厅委托省水土保持试验站开展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 (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省水土保持试验站于 2017 年 3 月向各项目县下发文件,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项目区遴选及申报;各项目县根据项目区选取的原则,于 5 月初完成项目区的选择和上报工作。7 月省水土保持试验站编制完成“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并征求各相关设区市、项目县意见。并根据修编完成“建设方案” (送审稿) ,于2017 年 9 月 11 日通过了省发展改革
6、委和水利厅联合组织的专家审查会;根据专家及代表意见,省水土保持试验站编制完成本“建设方案” 。本“建设方案”起止年限为 20162020 年,现状基准年为2015 年,水平年为 2020 年。涉及诏安县、安溪县、漳浦县、德化县、南安市、永春县、连江县、蕉城区和福鼎市等 9 个项目县,27个项目区;其中 2016 年度已实施诏安县、安溪县、漳浦县、德化县和福鼎市等 5 个项目县,涉及 5 个项目区;2017-2020 规划实施德化县、南安市、永春县、连江县、蕉城区和福鼎市等 6 个项目县,涉及 22 个项目区。规划 5 年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70050 亩,估算投资 17499.95
7、万元。其中,2016 年已实施 20050 亩,完成投资 5004.77 万元;2017-2020 规划实施 50000 亩,估算投资12495.18 万元。本“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各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 前 言- 4 -设区市、各县(市、区)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 1 工程建设必要性51 工程建设必要性1.1 全省坡耕地现状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福建省耕地面积为 1998.60 万亩,占土地面积的 10.88%;坡耕地面积 263.25 万亩,占耕地面积的 13
8、.17%,涉及全省的九个地市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其中:缓坡地(坡度 515)的坡耕地面积 196.50 万亩,占坡耕地总面积的74.64%;中坡地(坡度 1525)的坡耕地面积 56.85 万亩,占坡耕地总面积的 21.60%;陡坡地(坡度25)的坡耕地面积 9.90万亩,占坡耕地总面积的 3.76%。详见表 1-1。5-1574.64%15-2521.60%25以 上 3.76%5-15 15-25 25以 上图 1-1 坡耕地坡度组成图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 1 工程建设必要性6表 1-1 坡耕地坡度分布表 单位:万亩,%5-15 15-25 25以上设区市 合计
9、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福建省 263.25 196.50 74.64 56.85 21.60 9.90 3.76福州市 47.40 32.25 68.04 14.70 31.01 0.45 0.95厦门市 4.20 4.05 96.43 0.15 3.57莆田市 36.15 31.35 86.72 4.05 11.20 0.75 2.07三明市 10.20 4.50 44.12 4.35 42.65 1.35 13.24泉州市 59.70 51.75 86.68 7.35 12.31 0.60 1.01漳州市 44.70 32.55 72.82 8.25 18.46 3.90 8.
10、72南平市 8.55 4.65 54.39 2.55 29.82 1.35 15.79宁德市 27.90 18.90 67.74 9.00 32.26龙岩市 19.95 13.35 66.92 5.10 25.56 1.50 7.52平潭实验区 4.50 3.15 70.00 1.35 30.001.2 坡耕地水土流失状况根据福建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相关数据,福建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为 10858.47km2,占土地总面积的 8.87%,年均土壤侵蚀量为 3210 万 t。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 5979.63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 55.07%;中度水土流失面积 2837.
11、86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 26.13%;强烈水土流失面积 1446.43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 13.32%;极强烈以上水土流失面积 594.55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 5.48%。福建省坡耕地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面蚀和沟蚀。全省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为 603.91km2(90.59 万亩) ,占坡耕地总面积 1755.0km2(263.25 万亩)的 34.41%。坡耕地土壤侵蚀量为 204.3 万 t,占全省土壤侵蚀总量 3210 万 t 的 6.36%。详见表 1-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 1 工程建设必要性72。表 1-2 坡耕地水土
12、流失现状表其中 其中地(市) 土地总面积 (km 2) 水土流失面 积(km 2) 土壤侵蚀量 (万 t) 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km 2)占水土流失面积比(%)坡耕地土壤侵蚀量(万 t)占土壤侵蚀量比(%)福建省 122465.80 10858.47 3210 603.91 5.56 204.3 6.36 福州市 11437.05 893.23 381 94.36 10.56 26 6.82 厦门市 1617.16 105.12 28 5.22 4.97 3 10.71 莆田市 3918.78 317.03 70 39.16 12.35 11 15.71 三明市 22998.91 2012.7
13、 650 23.05 1.15 9 1.38 泉州市 11135.02 1486.53 395 184.91 12.44 55 13.92 漳州市 12729.74 1676.51 446 116.94 6.98 50 11.21 南平市 26299.42 1972.46 577 20.81 1.06 6 1.04 宁德市 13005.31 1328.14 440 74.44 5.60 20 4.55 龙岩市 19031.86 1040.42 219 44.17 4.25 24 10.96 平潭实验区 292.55 26.33 4 0.85 3.23 0.3 7.50 29.86 18.64
14、16.25 33.90 46.46 39.24 36.51 40.02 33.21 2.83 94.365.2239.16 23.05184.91116.9420.8174.4444.170.85 0.00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020406080100120140160180200(%)(km2)坡 耕 地 流 失 面 积 流 失 率图 1-2 各设区市坡耕地水土流失对比图坡耕地资源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是山地、丘陵区群众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用地,也是水土流失的重要来源地。严重的水土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
15、”专项建设方案 1 工程建设必要性8流失导致自然生态平衡失调,生态环境逆向演替,土壤肥力衰退,自然灾害频发,农林牧业产量降低。水土流失不仅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还威胁人类正常的生产生活,对生态文明建设产生极大负面影响。1.3 坡耕地综合治理经验1.3.1 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情况2009 年至 2016 年,福建省累计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2.67 亿元,完成坡耕地治理面积 120.30km2。20092012 年期间,永定、上杭、清流、泰宁、安溪、古田、福安、长汀、宁化等九个坡耕地治理试点县 共 申 请 中 央 补 助 资 金 9500 万 元 , 完 成 坡 耕 地 治 理
16、 面 积54.51km2。 20132016 年期间,安溪、南靖、诏安、德化、漳浦、福鼎等六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项目县共 申 请 中 央 补助 资 金 1.72 亿 元 , 完 成 坡 耕 地 治 理 面 积 65.79km2。 详见表 1-3。表 1-3 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情况表县名 实施年度 项目涉及乡镇名 治理面积(km 2)2009 仙师乡、峰市镇、洪山乡 3.16永定县2010 洪山乡、仙师乡、峰市镇、金砂乡、城郊乡 1.21上杭县 2009 稔田镇、庐丰乡、临城镇 5.57清流县 2010 嵩溪镇、龙津镇、赖坊乡、沙芜乡、田源乡 5.57泰宁县 2011 杉城镇、上青乡 5.57古田县 2012 城东街道、平湖镇 7.56福安市 2012 上白石镇、潭头镇、城阳镇、松罗乡 7.42长汀县 2012 馆前镇、河田镇、三洲镇 5.55宁化县 2012 石壁镇、淮土乡、方田乡 5.552011 金谷镇 7.352013 感德镇、蓬莱镇、尚卿乡 5.052014 感德镇、虎邱镇 3.37安溪县2015 感德镇、城厢镇 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