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专业基础考试大纲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基础考试是我院为招收法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统一入学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合理地测试考生掌握法学学科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法学思维方式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法学学科优秀本科毕业生所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我院的择优录取,确保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与总体水平。 I考查目标 法学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涵盖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和经济法等学科基础课程。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法学学科的重要理论、基本知识和法学思维方式,能够运用所学的重要理论、基
2、本知识和法学思维方法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法学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及各部分所占分值民法总论 约 40 分 物权法 约 40 分 债权法 约 35 分 经济法 约 35 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 4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 简答题 6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60 分 法条评析 2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30 分 论述题 2 小题,每小题 20 分,共 40 分 考查范围 民法总论一、民法导论1.民法的产生与发展2.民
3、法在中国3.民法的性质与理念4.民法的基本原则5.民法的渊源6.民法的适用范围与适用规则7.民法的解释二、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2.法律事实3.民事权利三、自然人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2.监护3.自然人的住所4.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5.自然人人身权制度理论6.自然人的人格权与身份权7.人身权的民法保护 四、法人1.法人的分类2.法人的民事能力 3.法人的设立、变更和消灭4.法人的机关5.法人的民事责任承担五、非法人组织1.非法人组织概述2.合伙3.其他非法人组织六、法律行为1.法律行为的分类2.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3.法律行为的形式4.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5.附条件与附期限
4、的法律行为 6.无效法律行为7.效力未定法律行为 8.可撤销法律行为七、代理1.代理的分类2.代理权3.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八、民法上的时间1.时间在民法上的意义2.期日和期间 3.诉讼时效4.除斥期间九、 民法总则的规定与理解物权法一、物权法与物权基本理论1.物权法调整对象2.物权法与物权的性质和特征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4.物权法律关系5.物权的效力6.物权的分类7.物权的保护二、物权变动1.物权变动模式和物权变动区分原则2.不动产登记与动产交付三、所有权1.所有权的取得、行使和消灭2.所有权的主要形式四、共有权1.共有权基本理论2.按份共有3.共同共有4.准共有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建筑物
5、区分所有权2.专有权3.共有权4.管理权六、相邻关系1.相邻关系概述与基本种类2.处理相邻关系的意义与原则七、他物权基本理论1.他物权的一般问题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基本理论八、土地承包经营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九、地上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2.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十、地役权1.地役权的取得和内容2.地役权的消灭及其后果十一、非典型用益物权1.典权2.居住权十二、抵押权1.抵押权与抵押财、登记和效力2.特殊抵押3.抵押权的实现十三、质权1.动产质权2.权利质权十四、留置权1.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2.留置权的效力3.留置权的消灭原因十
6、五、非典型担保物权1.优先权2.所有权保留3.让与担保十六、特许物权1.特许物权基本理论2.特许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十七、占有1.占有的成立和分类2.占有的取得、变更和消灭3.占有的效力和保护4.准占有债权法一、债与债权法基本理论二、债的分类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2.主债与从债3.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4.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5.货币之债与利息之债6.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三、债的效力1.债的效力概述2.债务的不履行3.债权的受领四、合同的基本理论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2.合同的分类3.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五、合同的订立及成立1.合同的订立2.格式条款3.缔约过失责任六、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无效合同3.可
7、撤销的合同4.效力待定的合同5.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七、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3.合同权利的保全八、合同的变更、转让及终止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转让3.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九、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概述2.违约行为形态3.违约责任的承担4.免责事由十、转移财产类的合同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借用合同8.消费借贷合同十一、提供服务类的合同1.承揽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3.运输合同4.保管合同5.仓储合同6.委托合同7.行纪合同8.居间合同9.培训合同10.旅游合同十二、技术合同1.技术
8、开发合同2.技术转让合同3.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十三、侵权责任法基本理论1.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特征2.侵权行为的一般条款3.侵权责任法的渊源4.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十四、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2.无过错责任原则十五、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理论2.过错3.因果关系4.损害事实5.违法行为十六、抗辩事由1.抗辩事由理论2 一般和特殊抗辩事由十七、侵权责任形态1.侵权责任形态理论2.直接责任与替代责任3.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4.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十八、侵权损害赔偿1.侵权损害赔偿理论2.人身损害赔偿3.财产损害赔偿4.精神损害赔偿十九、法律特别规定的侵权责任1.
9、责任主体特殊的侵权责任2.产品责任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4.医疗损害责任5.环境污染责任6.高度危险责任7.饲养动物损害责任8.物件损害责任二十、不当得利1.不当得利的概念与功能2.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3.不当得利的类型4.不当得利的效力5.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二十一、无因管理1.无因管理的概念与功能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3.无因管理的效力4.无因管理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经济法学一、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二、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四、经济法的立法体系1.经济法法律规范的分类和结构2.经济法体系中的基本法律五、经济法的责任制度和实施机制六、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
10、论1.市场规制法的基本任务和立法体系2.市场规制法的经济法性质和地位七、反垄断法1.垄断协议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营者集中4.行政垄断5.反垄断法适用制度与适用原则6.反垄断法的实施八、反不正当竞争法1.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确认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2.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十、产品质量法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2.经营者的产品质量义务3.产品质量责任制度十一、国家投资经营法基本理论1.国家投资经营法的概念和基本任务2.国家投资经营法的经济法性质和地位十二、国有资产法1.企业国有资产法2.行政事业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法律制度3.国有资产法律责任制度十三、国有企业改革法十四、计划法1.计划实体法与程序法2.计划法律救济与责任十五、产业政策法1.产业结构政策法2.产业组织政策法十六、财政法1.预算法2.财政体制法3.国债法4.政府采购法十七、税收法1.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2.税收法律责任十八、金融法律制度1.金融调控法2.金融监督法十九、价格法1.经营者的价格行为2.政府定价行为3.价格总水平调控4.价格监督检查与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