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年度公派出国计划制定流程学校原则上仅受理入选当年度公派长期出国计划人员的派出,不在计划中的人员,将不予办理派出手续。申请原则: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校审批个人派出(次年全年)院系通知个人(每年 11-12 月份)上报学校(每年 9-10 月份)个人前期准备(每年 9 月前):(可参考个人申请出国访学项目流程 )1、简历;2、留学进修计划;3、初步确定留学渠道意向。 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委、教育部、卫生部项目)学校公派(校际交流项目,见外事处、人事处网页) 院系公派(院系对外交流项目、或个人联系纳入公派的项目)院系:接到人事处通知后,由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下年度公派出国计划人选。填写院系年度公派访学计划报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其中副处级及以上行政级别人员公派需先报组织部审批。个人上报院系(具体日期根据院系通知)学校:汇总、审定学校下年度公派出国计划。人事处:通知各院系纳入公派出国计划的名单,下发带薪资格证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院系:准备纳入公派出国计划人选的推荐、派出工作;个人:按派出渠道准备申请相关留学项目。(详见个人申请出国访学项目流程 ) 。学校通知院系(每年 11-12 月份)个人:获得项目录取后,办理长期公派出国(境)手续。(详见公派访学计划人员出入境手续办理流程 ) 。可选留学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