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城工学院教学单位年度考核师资队伍建设自评表院(部)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得分依据专任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比例占 30%以上;博士学位比例占 10%以上;老中青结构合理。 (810 分)专任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比例占 20%以上;博士学位比例占 5%以上;老中青结构合理。 (57 分)专任教师结构(10 分)专任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比例不足 20%;博士学位比例不足 5%;老中青结构基本合理。 (04 分)高层次人才担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学科(专业)梯队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810 分)具有学科(专业)带头人,学科(专业)梯队结构一般,发展趋势较好。 (57 分)师
2、资队伍结构(20%)学科(专业)梯队建设(10 分)具有学科(专业)带头人,学科(专业)梯队正在建设中或尚未形成。 (04 分)当年净增加教授数量(20 分) 增加 1 名教授计 4 分,以此类推,累计总分不超过 20 分。当年净增加博士数量(20 分) 增加 1 名博士计 3 分,以此类推,累计总分不超过 20 分。当年引进兼职、特聘教授情况(5 分) 引进 1 名兼职教授计 1 分,以此类推,累计总分不超过 5 分。当年考博录取情况(5 分) 录取博士 1 人计 1 分,以此类推,累计总分不超过 5 分。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60%)当年入选人才工程情况(10 分)入选市(厅)级:1 名教
3、师(团队)计 3 分;入选省(部)级:1 名教师(团队)计 5 分;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计为满分。累计总分不超过 10 分。教师参与各类竞赛获奖情况(10 分)市(厅)级计 13 分;省(部)级计 46 分;国家级计 810 分。累计总分不超过 10 分。实践教师队伍建设(20%) 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获奖情况(10 分)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 4 分,二等奖 3 分,三等奖 2 分;省级(或相当于省级)一等奖 3 分,二等奖 2 分,三等奖 1 分;组织并完成的校级学科竞赛项目 0.5 分/项(此项上限 1 分) 。此外,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计 3 分;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计 4 分;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团队计 5 分。累计总分不超过 10 分。总 分注: 填写前请仔细阅读盐城工学院教学单位年度考核师资队伍建设评价评分标准中的有关说明。“得分说明”一栏中应写明具体的得分数据,如净增加教授(博士)的姓名及专业,人才工程名称及培养人选姓名等。 此表请于 1 月 18 日前交人事处,电子文档请发 。部门负责人签章: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