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丰煤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和各科室管理人员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关于印发矿井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和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肥城矿业集团张家口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管理,落实带班责任,经矿研究,特制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井下交接班制度、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下井规定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下井带班及管理人员下井制度(一)下井、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及地面各科室。(二)下井、带班的主要职责、目的和任务1 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的巡视检查,对重点工程、特殊施工、重大隐患治理等实施现场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不得替代现场区队长、班组长指挥,不得随意更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等。2 监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