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三标段)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CSJKQZBCGXM-163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六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24.评标办法 .35.投标保证金 .3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7.投标文件的递交 .4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59 招标文件备案 .510.发布公告的媒介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1.总则 .172.招标文件 .193.投标文件 .194.投标 .215.开标 .226.评标 .237.合同授予 .2
2、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49.纪律和监督 .2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方法 .342. 评审标准 .343. 评标程序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11第六章 图纸 .11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8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格式 .119一、投标函及价格清单 .12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7二、授权委托书 .128三、联合体协议书 .129四、投标保证金 .130五、资格审查资料 .130六、获奖情况 .138七、承 诺 书 .139八、其
3、他资料 .140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格式 .141附件:法人信誉承诺书(格式) .144保密承诺书(格式) .1431第一章 招标公告长 沙 经 开 区 “环 城 绿 带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 施 工 总 承 包 项 目 ( 一 三 标 段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三标段)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以长经开投发20161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设计
4、、施工总承包项目(一三标段);2.2 建设地点:环城绿带经开区段,北起长永高速,南至秋江路;2.3 总投资估算:34350 万元(含设计费)。2.4 建设规模:环城绿带经开区段北起长永高速,南至秋江路,全长约 7.9km,宽度 100-200m;主要包含:邻长株高速的防护林带、防护林带至东十二线之间的绿道及公园、东十二线绿化带及人行道,形成集防护休闲、产业展示、海绵城市示范于一体的公共开放性绿带公园,项目占地约114.5 公顷,投资单价 300 元/m2,项目总投资估算 34350 万元(含设计费)。2.5 工期要求:每标段项目总工期均为 460 日历天(其中:中标后 3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5、初步设计,并获得初步设计批复,之后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 340 日历天);2016 年底前必须完成不少于 60%总投资额的工程量。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2.7 保修要求:按 2000 年国务院令第 279 号要求保修;2.8 招标范围:“环城绿带”的设计及施工(东十二线绿化及人行道不含施工,仅含设计);以上设计包含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园林绿化、土建、安装、装饰等内容以及甲方在项目范围内临时增加的设计项目。2.9 招标人组成专门班子
6、对现场和工程量清单进行管理和核算;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长永高速老远大路),占地约 39.18 公顷,投资估算 11754 万元(含设计费);二标段(老远大路大元路),占地约 40.3 公顷,投资估算 12090 万元(含设计费);三标段(大元路秋江路),占地约 35.02 公顷,投资估算 10506 万元(含设计费)。注: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22.11 招标编号:CSJKQZBCGXM-16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
7、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3.2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壹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拟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若省外园
8、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分等级,则须为壹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上述人员皆须为投标单位年龄不超过 60 岁的在职人员。3.5 各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 号)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5 人、质量员 3
9、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5.1 项要求。3.6 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6 年 1 月2016 年 6 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养老保险证明。3.7 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
10、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3.8 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内(2013 年 7 月2016 年 6 月)无合同履约纠纷。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企业组成,总数不超过 2 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3(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成
11、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发改法规20113018 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元);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
12、到帐日期为准)。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5.4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5.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
13、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5.6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和退还情况。5.7 项目资格审查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5.8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45.9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5.10 项目本次
14、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5.11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招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 合 上 述 条 件 且 有 意 参 与 本 项 目 投 标 的 企 业 , 请从 2016 年 5 月4 日2016 年 6 月 7 日上午 9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进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
15、发包方提供的规划地形图等资料的获取:潜在投标人须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前凭单位介绍信、保密承诺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 号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裙楼 300 室领取,联系人:祝先生。领取人不留任何联系方式);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含)17 时 00 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
16、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6.4 投标人应自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7 日上午 9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
17、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资质等级证书或法人资格证书任一项均可)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原件(见附件),若法定代表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后即离场的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携带法
18、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本企业外的5学习或会议不能到达开标现场的,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缺席报告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规定参加开标会)。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中途离场、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9 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已经长沙经开区监管部门备案。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9、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同时发布,网址分别为:http:/。。http:/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1.4 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三标段)1.1.5 建设地点 环城绿带经开区段,北起长永高速,南至秋江路;1.1.6 招标编号 CSJKQZBCGXM-1631.2.1 资金来源 自筹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环城绿带”的设计及施工(东十二线绿化及人行道不含施工,仅含设计);
20、以上设计包含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园林绿化、土建、安装、装饰等内容以及甲方在项目范围内临时增加的设计项目。1.3.2 计划工期每标段项目总工期为 460 日历天(其中:中标后 3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获得初步设计批复,之后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 340 日历天);2016 年底前必须完成不少于 60%总投资额的工程量。1.3.3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
21、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壹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信誉
22、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拟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若省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分等级,则须为壹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上述人员皆须为投标单位年龄不超过 60 岁的在职人员;各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
23、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 号)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5 人、质量员 3 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5.1 项要求;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6 年 1 月2016 年 6 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
24、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其他资格要求:1. 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内(2013 年 7 月2016 年 6 月)无合同履约纠纷;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企业组成,总数不超过 2 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25、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联合体
26、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不接受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踏勘集中地点: 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含)17时 00 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1.10.3
27、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如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发出。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上发布书面发布1.11 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 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2.2.1投标人要求
28、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见须知前附表 1.10.2),逾时收到的要求澄清或质疑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书面提问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7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需确认;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不需确认;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原件(见 10.7)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