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速我公司的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1. 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即技术研发部)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2. 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小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3. 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第二章 项目调研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