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车辆调派管理制度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车辆的调派,达到统一管理、合理调配资源、节约成本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二、行政车辆的用途1、用于公司日常业务、外联业务等公务使用。三、派车流程1、用车部门根据需求提前半天填报派车申请单,注明用车时间、前往地点、主办业务、乘车联络人、联系电话、乘车人数、乘车人姓名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2、如需前往外地(揭阳市以外)的需提前一天填报派车申请单,并经行政负责人审批;3、用车部门将已审批的派车申请单提前半天(前往揭阳市以外的提前一天)送至人力行政部车队长处;4、车队长在接到派车申请单后,应及时根据乘车人数、办理业务类型、前往地点等因素做好车辆的调配工作,并提前在用车时间三十分钟内告知用车人所用车辆牌号及司机姓名。接到出车任务的司机要做好出车的相关工作,并提早在约定的用车时间前五分钟在车内等候用车人员。四、用车条件(一)、车辆调派1、行政车辆应在办理公司业务时方可调派,不得公车私用;2、司机在出车时应检查所用车辆情况,在发现车况异常、年审到期未审、保险过期等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