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问题的检查文稿局党组:我叫XX,男,现年X岁,党员,现任某单位X职务。在20XX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统一上报相关部门核实中,我因漏报个人住房面积事项被组织查证。经组织批评教育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在此,我诚恳接受县纪委监委对我进行诚勉谈话的组织处理决定,并将认真整改。根据某县有关领导干部漏报个人报告事项的规定,我在对个人事项情况作出详细说明的同时,现就漏报问题深刻检查如下:1.漏报事项的情况说明。在今年我县按规定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我少报告了子女名下注册的公司。该烟酒公司于20XX年3月注册,20XX年6月,因公司不景气,孩子赴上海打工,公司停止运营,但未注销。我确实由于个人疏忽,造成了漏报问题。2.深挖产生这一问题的思想根源,找准病灶。事情发生后,党组织对我进行诚勉谈话,我才如梦方醒,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深知对不起党组织多年的培养教育,对不起同志们日常真诚的帮助,更对不起领导寄予的厚望。虽然这主要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