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 采 购 人: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八月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7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9第三章 投标须知 11第四章 合同主 要条款 19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22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36附件 1: 37附件 2: 39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第一章 招标公告郑州幼儿
2、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就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招标范围: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购预算:4800000 元(2400000 元/年)4、包段划分:本次招标将分为两个包段A 包:老校区的物业管理服务;B 包:新校区
3、的物业管理服务。5、服务期限:两年。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几年物业服务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4、政府采购网()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9、每个投标人只可投报一个包段;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 年 月 日至 2017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
5、公司(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 米行署国际 E 座 8 楼 0809 室);3、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近三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算)审计报告、企业近半年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信用信息网页查询记录。以上证件购买标书时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投标文
6、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 年 月 日 9:30 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行署国际 E 座 8 楼) 。六、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郑州市政府采购网 、 郑州市财政局上发布。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 购 人: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 系 人:方老师联系电话:0371-56
7、527801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行署国际 E 座 8 楼 0809 室联 系 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371-86586386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 号 条 款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1.1 综 合 说 明1、 项 目 名 称 :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 本 次 招 标 分 为 两 个 包 段 , 参 加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只 可 投 报 一 个 包 段 。A 包:老 校 区 预 算 资 金
8、 220 万 元 ( 110 万 /年 ) ;B 包 : 新 校 区 预 算 资 金 260 万 元 ( 130 万 /年 ) 。2 1.1 招 标 方 式 公 开 招 标3 1.1 承 包 方 式 按 招 标 范 围 实 施 全 面 物 业 管 理 , 费 用 按 总 费 用 整 体 包 干 4 1.1 服 务 质 量 合 格 , 满 足 采 购 人 物 业 管 理 招 标 任 务 书 要 求5 2.1 招 标 范 围范 围 区 域 内 的 全 面 物 业 管 理 , 包 括 : 房 屋 管 理 、 会 服 、 设 施 设 备 维修 养 护 、 公 共 秩 序 维 护 、 保 洁 服 务 、
9、 物 业 档 案 管 理 。 具 体 要 求 详 见附 件 2 招 标 任 务 书 。6 2.2 服 务 期 限 两 年7 4.1投 标 人资 格 要 求1、 投 标 人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2、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且 有 固 定 的 办 公 场 所 , 有 丰 富 的 物 业 管 理 经 验 ;3、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4、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5、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10、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 在 近 几 年 物 业 服 务活 动 中 无 不 良 记 录 、 无 负 面 社 会 影 响 ;6、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7、 企 业 所 在 地 或 项 目 所 在 地 检 察 机 关 出 具 的 无 行 贿 犯 罪 查 询 记 录( 查 询 日 期 不 得 早 于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 查 询 对 象 企 业 、 法 定 代 表人 、 项 目 负 责 人 及 被 授 权 委 托 人 ) ;8、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 、 中 国 政 府
11、采 购 网 ( ) 查 询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信 用 记 录 , 凡 是 列 入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的 , 依 法 拒 绝 其 参 与 本 次 招 投 标 活 动 ;9、 每个投标人只可投报一个包段;10、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8 38.1 履 约 保 证 金投 标 人 应 在 中 标 后 签 订 合 同 时 向 采 购 人 缴 纳 中 标 金 额 的 5%, 作 为 履约 保 证 金 。9 13.1 报价方式 年 度 包 干
12、 , 固 定 总 价 。10 15.1 投标有效期 为 : 60 日 历 天 (从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算 起 )11 16.1 投 标 保 证 金保 证 金 金 额 : 肆 万 元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以到账为准)形 式:转帐、支票、电汇或现金(其中现金、支票必须从基本账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户中转出)单 位: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商都路支行帐 号:3005014170000033注 : 投 标 人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后 持 银 行 进 账 单 到 招 标 代
13、 理 公 司 换 取 收 据 , 并将 收 据 复 印 件 附 进 投 标 文 件 中 , 并 加 盖 公 章 及 财 务 章 , 否 则 按 废 标 处 理 。12 5.1 踏 勘 现 场定于 2017 年 月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时,到学校新老校区现场勘查。过期不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联 系 人 : ( 新 校 区 ) 张 老 师 13703860827( 老 校 区 ) 李 老 师 1370084269013 17.1投 标 替 代方 案 不 允 许14 18.1投 标 文 件份 数 一 份 正 本 , 肆 份 副 本15 21.1投 标 文 件递
14、交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2017 年 月 日 9:30 分 ( 北 京 时 间 )地 点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行署国际 E 座 8 楼)16 25.1 开 标开标时间: 2017 年 月 日 9:30 分(北京时间)地 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行署国际 E 座 8 楼)17 33.4 评 标 标 准 详 见 附 件 1: 评 标 标 准 和 方 法18 18.1 中 标 服 务 费中标人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按照原国家计委价格(2002
15、)1980 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收取。18 18.2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售 价 : 每 包 300 元 人 民 币19有关招标活动的文电请与下述地址联系:采 购 人 : 郑 州 幼 儿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联 系 人 : 方 老 师联 系 电 话 : 0371-56527801代 理 机 构 : 河 南 省 伟 信 招 标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郑 州 市 农 业 南 路 与 正 光 路 交 叉 口 向 东 200 米行 署 国 际 E 座 8 楼 0809 室联 系 人 : 谢 先 生联 系 电 话 : 0371-86586
16、386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 ) 总 则1、 项 目 说 明1.1 项 目 说 明 见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 以 下 简 称 “前 附 表 ” ) 第 1 项 第 5 项 所 述 。1.2 上 述 项 目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 通 过 招 标 来 选 定 承包 人 。2、 招 标 范 围 :2.1 本 次 招 标 的 物 业 管 理 项 目 详 见 物 业 管 理 招 标 任 务 书 。2.2 本
17、次 招 标 的 服 务 期 限 要 求 详 见 前 附 表 第 6 项 。3、 资 金 来 源3.1 本次招标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4、 合 格 的 投 标 人4.1 投标人投标人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4.2 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3 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4.4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5、 踏 勘 现 场5.1 本 次 物 业 服 务 采 购 项 目 采 购 人 统 一 组 织 现 场 踏 勘 , 投 标 人 按 采 购 人 要 求 时 间 踏 勘 现 场 。 以便 投 标 人 获 取 有 关
18、编 制 投 标 文 件 和 签 署 合 同 所 涉 及 现 场 的 资 料 。 投 标 人 承 担 踏 勘 现 场 所 发 生 的 自 身费 用 。5.2 招 标 人 向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有 关 现 场 的 数 据 和 资 料 , 是 招 标 人 现 有 的 能 被 投 标 人 利 用 的 资 料 。 招 标人 对 投 标 人 做 出 的 任 何 推 论 、 理 解 和 结 论 均 不 负 责 任 。5.3 经 招 标 人 允 许 , 投 标 人 可 为 踏 勘 目 的 进 入 招 标 人 的 项 目 现 场 , 但 投 标 人 不 得 因 此 使 招 标 人 承 担有 关 的 责 任
19、 和 蒙 受 损 失 。 投 标 人 承 担 踏 勘 现 场 的 责 任 和 风 险 。6.投 标 费 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 ) 招 标 文 件7、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7.1 招 标 文 件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第三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附件 1:评标标准和办法附件 2: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招标任务书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
21、清要求, 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10、 投 标 文 件 的 语 言 及 度 量 单 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10.2 除招标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
23、1、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11.1 投标文件包含下列部分:11.1.1“商务标”包含:( 1) 投 标 函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 2)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3) 投 标 文 件 签 署 授 权 委 托 书( 4) 开 标 一 览 表( 5) 物 业 管 理 费 报 价 及 组 成 分 析 和 测 算 说 明( 6) 投 标 保 证 金( 7) 拟 定 的 接 管 招 标 项 目 的 负 责 人 姓 名 、 简 历 、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 身 份 证 等 材 料 。( 8) 投 标 人 企
24、业 概 况 、 业 绩 、 信 誉 、 管 理 经 验 、 成 果 和 企 业 发 展 方 向 等 综 合 说 明 。( 9) 投 标 人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管 理 项 目 获 得 各 级 示 范 、 优 秀 称 号 的 证 明 等 材 料 , 上 述 材 料 如 提 供 复印 件 的 须 加 盖 投 标 人 企 业 公 章 , 原 件 备 查 。( 10) 投 标 报 价 为 一 次 性 报 价 , 报 价 要 切 合 招 标 项 目 的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内 容 和 要 求 , 开 标 后 不 得 更 改 。( 11) 投 标 时 需 提 供 的 其 他 材 料 。11.1
25、.2 “技 术 标 ”包 括 :( 1)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理 念 、 组 织 架 构 及 管 理 制 度 情 况( 2) 物 业 管 理 与 服 务 方 案( 3) 物 业 服 务 的 各 项 应 急 措 施( 4) 组 织 实 施 方 案12、 投 标 文 件 格 式12.1 投 标 文 件 包 括 本 须 知 第 11 条 中 规 定 的 内 容 ,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应 当 使 用 招 标 文 件 所提 供 的 投 标 文 件 全 部 格 式 ( 表 格 可 以 按 同 样 格 式 扩 展 ) 。13、 投 标 报 价13.1 本 次 招 标 的 投 标 报
26、 价 采 用 本 须 知 前 附 表 所 规 定 的 方 式 。13.2 投 标 报 价 为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支 付 金 额 的 总 和 。13.3 投 标 单 位 的 投 标 报 价 应 是 按 合 同 规 定 的 范 围 所 提 供 的 全 部 服 务 所 需 的 费 用 。 除 合 同 规 定外 , 不 得 另 行 增 加 额 外 条 件 和 增 加 其 他 费 用 。13.4 投 标 单 位 的 投 标 价 格 应 依 据 当 地 物 价 管 理 部 门 对 办 公 物 业 管 理 收 费 的 行 业 指 导 价 。13.5 投 标 单 位 应
27、说 明 收 费 标 准 , 计 算 基 数 和 优 惠 条 件 及 理 由 。13.6 投 标 人 可 先 到 工 地 踏 勘 以 充 分 了 解 足 以 影 响 报 价 的 情 况 , 任 何 因 忽 视 或 误 解 而 导 致 的 索赔 或 增 加 费 用 将 不 被 批 准 。14、 投 标 货 币14.1 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老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
28、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投 标 人 应 按 要 求 提 交 投标保证金, 并 采 用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形 式 :(1) 支 票 ;(2) 汇 票 ; (3) 本 票
29、 ;(4) 金 融 机 构 、 担 保 机 构 出 具 的 保 函 等 非 现 金 形 式 提 交 。16.3 对 于 未 能 按 要 求 提 交 投标保证金的 投 标 , 招 标 人 将 视 为 不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而 予 以 拒 绝 。16.4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在 发 布 中 标 结 果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全 额 无 息 退 还 投 标 人 。16.5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5.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32 条规定修正标价。16.5.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6.5.3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供虚假材料
30、。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方案,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递交替代方案。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书脊应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