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序号应完成事项简述备注1组建管理人工作团队,配置工作人员,并将团队名单报法院备案。2安排人员到人民法院阅卷,通过阅卷了解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安排人员向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了解与接管有关的情况。收到决定书3个工作日内3通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确定接管时间收到决定书3个工作日内4制定工作计划和全面的管理人工作制度,包括管理工作规程、会议议事规则、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证照和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报法院备案。收到决定书10个工作日内。5到公安机关刻制管理人印章,交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管理人印章应有专人保管并设置使用登记记录6持破产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管理人公章及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印鉴向银行申请开立管理人账户。将债务人的存款划入管理人账户集中统一管理,不能自行划转的可以申请法院扣划7制作移交清单、接管笔录,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法律责任。接管工作完成后由管理人和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签名确认,并在债务人营业场所公告有关事项8及时接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