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工作内容及流程序号名称时间工作内容备注1申请印章刻制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和人民法院致公安机关刻制管理人印章的函件等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管理人印章。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2印章封样备案自印章刻制后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封样备案,并在封样备案后开始使用。注意事项:管理人应当制订管理人印章管理规定,并按规定使用印章。3开立管理人账户自印章刻制后持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和管理人的决定及身份证明等文件材料,到银行申请开立管理人账户。注意事项:管理人账户开立后,管理人可以将债务人的银行存款划入管理人账户。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时发生的所有资金收支,均应当通过管理人账户进行。管理人应当制订管理人账户管理规定,并按规定使用账户。接管准备工作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及时指派人员做好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接管的准备工作。此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管理人安排人员到人民法院阅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