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拆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2.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支撑梁(部位)的地方。 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支撑梁(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逐级实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实施安全“三宝”的使用和检查制度;把施工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4.开工、收工统一指挥、监督工作人员遵章作业,循序渐进,随时解决施工中的隐患。5.坚决禁止酒后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必须强制其停止工作,离开施工现场。6.癫痫病、心脏病、高血压等及身体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上岗操作。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8.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9.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