硗碛水电站厂房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硗碛水电站厂房工程承包施工管理,规范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变更、索赔管理工作,维护集团公司和项目部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正常、有序、有效的开展,增强硗碛水电站厂房工程施工项目部全体参建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和变更索赔理念,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最大积极性、能动性,保障项目部的利益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工程变更索赔工作开展中的项目部决策层职责、各部门职责和申报审批程序及奖罚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葛洲坝集团公司硗碛水电站厂房工程。第二章 项目部决策层基本职责第四条 项目经理职责1、项目经理为变更索赔事件项目全过程控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2、在取得业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或命令后,负责发布现场变更施工的命令;3、根据项目部对索赔事项的评审结果,确定是否批准进行索赔事项,对评审通过的拟索赔事件签批索赔意向书;4、根据变更索赔奖罚评审结果或决定,签批奖励与处罚。第五条 总经济师职责1、核算、审定变更索赔项目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