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及保障破产重整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组的职能(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三)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和成本费用管理。(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五)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第三条 财务组由1名会计、1名出纳组成。第四条 管理人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五条 收、付款管理(一)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组组长、管理人负责人签字。管理人负责人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管理人负责人授权可委托管理人其他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二)管理人付款程序,须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原始凭证的审核:1、国内采购:应根据采购合同、统一发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