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中医重点专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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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中医重点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 (盖单位章)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编制人: 罗 静 资格(章) 渝建 招 20130317审核人: 冯 革 资格(章) 渝建 招 20130323二0一八年五月- 2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97第六章 图纸 .10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3-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中

2、医重点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085982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中医重点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碚发改【2017】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将军路380号。 2.2 项目规模: 主要由中医重点专科综合楼、地下车库及设备等配套用房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20874.26m2,地上建筑面积14420.4 m2,地下建筑面积6543.86 m2。地上12层,地下2层

3、,建筑高度:49.80m。2.3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2.4 工程金额: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约8000万元。2.5 招标范围: 包含土石方、边坡挡墙、地基基础、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强电、通风系统、玻璃幕墙、节能与绿色建筑、消防及附属设施、车位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热能动力工程图示所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类似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4、相应的施工能力。3.1.2 投标人近五年(指在 2013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 1 个同类业绩指已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 8000 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3.2 若投标人公司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则必须在重庆市具有注册分支机构,并且分支机构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

5、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起,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4.4 本次招标不采用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5. 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及地点5.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 年 5 月 31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接受投标文件;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 年 5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5.3 投标和开标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冯时行路 308 号)5.4 逾期送

6、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重庆市北碚区将军路 380 号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60 号名义层第 5 层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黄老师电 话:023-68355100 电 话:023-636766162018 年 5 月 9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重庆市北碚区中医

7、院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将军路 380 号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68355100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60 号名义层第 5 层联系人: 黄老师电 话:023-636766161.1.4 项目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中医重点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将军路 380 号1.2.1 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包含土石方、边坡挡墙、地基基础、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强电、通风系统、玻璃幕墙、节能与绿色建筑、消防及附属设施

8、、车位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热能动力工程图示所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080 日历天投标函中必须填报投标工期、且投标工期必须满足此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3.3 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 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

9、)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单位-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已办理了三证合一或一证一码的,则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一证一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无需提供相关的三证。若没有办理,则需提供以上三项资料副本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4)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按照“渝

10、建发201622号”文规定执行,应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公布的查询记录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且清晰可辨),若在“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前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2.财务要求(1)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度均不亏损。(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的复印件)。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在 2013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以竣工时间为准

11、)具有 1 个同类业绩指已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 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市外工程业绩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信息截图或市外工程业绩信息在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信息发布平台上查询到的信息截图或市内工程业绩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信息截图或市内工程业绩信息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查询到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业绩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工程名称、中标单位、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等主要信息且清晰可辨,否则按废标处理)。4.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2、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注:1、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查询网址:http:/183.64.1.89:8080/cxztb/login.aspx),并以开标现场查询的情况为准,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后不得更换。2、因重庆市建委所提供的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查询系统只

13、能对重庆市行政辖区的在建工程进行核查,所以,外地施工企业所提出的项目经理,需同时提供在市外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第八条)。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承诺书进行复核,如果中标候选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或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 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外地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市外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6.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 职称证

14、、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员工,要求持有有效证件的土建质量员不少于2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证)不少于1人;土建施工员不少于1人;测量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劳务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档案员)不少于1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主要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不得低于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

15、57-2013)之规定要求且必须符合本工程的施工需要;否则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按投标无效处理。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除外)应附执业证或上岗-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证书、身份证复印件、2017年 11月至 2018年 4 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注册造价工程师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份证复印件、2017年 11月至 2018年 4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安全员应附有效的安全员上岗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2017年 11 月至 2018年 4

16、 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C 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情况须提供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网”上的查询情况截图(网址http:/183.64.1.92/cq_aq/),且“压证情况”一栏必须显示为“正常”。(3)若投标人为外地施工企业,外地施工企业投标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按照“渝建发201622 号”文规定执行,2016 年 5 月 1 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入渝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前,应当先向市城乡建委报送信息。投标人应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公布的查询记录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且清

17、晰可辨),若在“渝建发201622 号”文执行前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并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且不得使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用于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所任职位应与备案职位一致,否则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注:(1)须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且清晰可辨)或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

18、记备案证和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或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且清晰可辨)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7.特别提示:-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结束之前将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提供原件的具体要求见本条第二款,身份证原件的提供按本特别提示第 3 条规定办理)一次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

19、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提交原件的,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投标资料的原件备查:投标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外地企业入渝备案证原件或市外入渝施工企业入渝信息的网上截图盖有投标人单位鲜章的原件及拟派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盖有投标人单位鲜章的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拟

20、派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提供上岗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显示无“在押”的截图、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造价师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师证原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提供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原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投标人所在地政府或社保部门实施了取消在养老保险证明上加盖鲜章的政策,养老保险证明则可不加盖社保部门的鲜章,但必须提供当地政府或社保部门的发布的明确不再加盖红色公章内容相关政策文件的复印件或网上截图,否则将按废标处理。其他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中必须加盖社保部门的鲜章,且只能为社保部门的印章,其他部门出

21、具的无效,若是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未加盖社保部门的鲜章,将按废标处理。(3)身份证要求所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必须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阅读器无法识别的,在开标会现场发现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发现的,-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涉嫌伪造证件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认定处理。开标会现场将核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外地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并在开标会结束之前与其他投标资料原件一次性提交,交由评标委员会核验。项

22、目经理(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已在开标环节核验,评标环节不再核验身份证原件)及主要管理人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资料中提供盖有投标人单位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4)严禁投标人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进一步核查投标文件真实性,若在合同签订前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报送行政监督部门查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按合同约定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 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应上报行政监督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并按相关规定查处。(5)招标人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同步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所有业绩(含企业及人员业绩)。若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材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违反自行承诺条款任意一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各投标人应将信用承诺书放入投标函部分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自行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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