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扶贫项目库编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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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海城区扶贫项目库编制指南根据自治区扶贫办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县级扶贫项目库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 44 号)精神,为做好我区扶贫项目库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指南如下:一、编制依据(一)自治区扶贫办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县级扶贫项目库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 44 号)。(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 23 号)。(三)海城区脱贫攻坚“十三五” 规划 。二、总体要求(一)把握四个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坚持扶贫宗旨、聚焦精准脱贫、严格入库管理。(二)严把四个时限。一是街道办事处项目清单报送期限

2、必须在 2017 年 8 月 30 日之前;二是下一年度计划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限必须在当年 12 月底;三是项目调整期限必须在每年 10 月底之前;四是入库项目公示期不得低于 7 天。(三)做好入库项目分类。入库项目按照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生态保护、能力建设、金融扶持、易地扶贫搬迁、其他等进行分类,按类别汇总。三、入库项目范围列入本区“十三五 ”脱贫攻坚规划,且 计划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2 -2020 年 12 年 31 日期间实施的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能力建设等与脱贫攻坚目标相关的项目。(一)产业发展类1特色产业项目

3、;2产业以奖代补项目;3旅游扶贫项目;4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项目;5电商扶贫项目;(二)村集体经济类1.光伏发电;2.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农村基础设施类1村级道路硬化;2屯级道路硬化;3扶贫产业路;4独立桥梁;5屯内巷道硬化;6农村电网改造;7通讯网络宽带;8广播电视网络;9农村公共服务设施;10农村危房改造;11农村人畜饮水;12农田水利;- 3 -13农业综合开发;(四)社会事业类1“雨露 计划” 项 目;2“两后生 ”补助 项目;3农村社会保障;(五)能力建设类1短期技能培训;2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六)金融扶持类1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2小额扶贫贷款贴息;(七)其他涉及到扶贫工作的

4、其他扶贫项目。四、操作流程(一)准备工作1.制定编制指南(2017 年 8 月 15 日之前)。2.开展学习培训(2017 年 8 月 20 日之前)。(二)编制项目清单(2017 年 8 月 30 日之前)。1.村级填报项目清单。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根据区脱贫攻坚规划要求,以及贫困户“八有一超” 、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贫困区“九有一低于 ”脱 贫摘帽标准,按照 “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村“两委” 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并填报村级扶贫项目清单(见附件 1),于2017 年 8 月 30 日之前加盖公章后报街道办事处初审。- 4 -2.街道办事处

5、初审。街道办事处根据村级上报的项目清单,组织调查人员深入村屯或农户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审查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以及对项目与脱贫目标的匹配度进行预评估。调查人员对村级项目清单的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提交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讨论通过村级项目清单。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项目清单,要逐村进行,邀请上级部门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领导、村“两委” 成员、驻村第一书记参加,充分听取意见,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之前完成初审。3.汇总上报。街道办事处将本街道办事处村级扶贫项目清单按照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汇总,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之前正式行文报送相关区级项目主管部门预

6、审。(三)主管部门预审(2017 年 9 月 10 日之前)。1. 出具预审意见。区国土、交通运输、住建规划、农林水利、文体、旅游、科技、人社、水产畜牧、工信、扶贫等项目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收到街道办事处 扶贫项目清单后,根据职能分工,依据本区脱贫攻坚规划和行业部门规划,对相关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进行预审。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删除或调整要求,必要时,要对调整或删除的项目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通过充分论证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出具预审意见。2.明确前期工作责任主体。主管部门在出具预审意见的同时,要明确街道办事处扶贫项目清单中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责任主体,可定为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

7、或项目业主等,以便对接实施前期工作。3.预审意见反馈。主管部门将预审意见正式行文反馈给街道- 5 -办事处,并抄送区扶贫办。(四)组织开展前期工作(2017 年 12 月 30 日之前完成下一年度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1.项目排序。主管部门出具预审意见以后,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对储备的项目做好先后次序安排,并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排序依次为:第一是保障当年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摘帽任务完成所需建设的项目;第二是统筹考虑巩固上一年度脱贫成果所需建设的项目;第三是完成下一年度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摘帽任务所需建设的项目;第四是计划在 2019、2020 年实施的项目。2.前期工作。项目

8、实施责任部门要根据街道办事处做好的次序安排,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第一、第二、第三类项目的前期工作按项目建设或实施要求,需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规划审批、用地、环评等;第四类项目至少需制作好可研报告。3.汇总上报。街道办事处将项目清单、部门预审意见、前期工作材料,汇总行文报送区扶贫办初审。(五)项目初审(2017 年 9 月 20 日之前)。1.提出初审意见。区扶贫办根据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对照本区脱贫攻坚规划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系统数据,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扶贫项目的贫困人口受益情况、前期工作材料开展情况、项目与脱贫目标匹配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2.送审。区扶贫办将街道办事处扶

9、贫项目清单、部门预审意- 6 -见、前期工作材料和初审意见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六)项目审定(2017 年 9 月 30 日之前)。1.召开会议审定。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发改、财政、扶贫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区脱贫攻坚规划情况、整合资金资源总量情况对经过初审的街道办事处扶贫项目进行统筹平衡和审定,确定拟入库项目。2.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审定后的扶贫项目进行公示。(七)拟入库项目公示(2017 年 10 月 15 日之前)。1.公示时间:公示期不少于 7 天。2.公示内容:各类项目公示的内容,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 23 号) 执行。3.公示范围:区一级公示全区扶贫项目

10、、街道办事处一级公示本街道办事处扶贫项目、村一级公示本村扶贫项目。(八)项目入库(2017 年 10 月 20 日之前)。1.建库。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后的项目,纳入本区项目库进行管理;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项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组织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整完善后,纳入项目库管理。由区扶贫办建立扶贫项目库汇总表,汇总表原则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投资(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用途、主管部门,规划审批、用地落实、环评审批,计划实施年度,预计实施期限,实施状态(完工、在建、未开工),受益村名、受益贫困人口数量及对应脱贫指标

11、完成情况。- 7 -2.维护。项目库的维护工作由区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对已经实施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在项目验收后 15 个工作日内报区扶贫办进行销号。对于需要新增的项目须按入库流程审定入库。项目库根据资金落实、前期工作以及项目成熟度情况,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项目个数比例不高于 20%,每年 10 月份前完成,确保项目库的权威性和严肃性。3.实施。原则上,项目库外项目不安排资金、不组织实施。(九)项目库报备(2017 年 10 月 30 日之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清单,于 2017年 10 月底前报设区市和自治区财政、发改、扶贫部门备案。今后每年 10 月

12、底前报送一次调整后的项目汇总表。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全区扶贫项目库,是规范扶贫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发挥扶贫效益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项目库建设领导机构,建立项目库建设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领导分管,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扶贫项目库编制流程,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库建设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海城区扶贫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 裴相春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副组长: 吴智祥 区委副书记 贺丰果 常务副区长潘 娟 区政府副区长成 员:李穗军 区政府办主任- 8 -郑春金 区发改局局长何显有 区工信局局长杨 堃 区科技局

13、局长黄全富 区民政局局长莫肇元 区财政局局长吴 滔 区交通局运输局长李志忠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罗远权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谢石真 区商投局局长陈丹玲 区旅游局局长吴 敏 区住建规划局长谢东波 区城管局局长包基丹 区人社局局长江宗儒 区卫计局局长沈 恒 区教育局局长陈延倡 区文体广电局局长蒙海涛 区民宗局局长邓亚宁 区水库移民局局长叶固禄 区安监环保局局长陈金阳 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陈 晋 市工商局海城区分局局长颜训青 市国土局海城区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扶贫项目储备、年度计划、滚动管理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金阳兼任,办公地点设在海- 9 -城区扶贫办。(二)明

14、确责任分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全区项目库建设进行协调、推动落实,对项目进行审定、统筹。区扶贫办牵头负责项目库建设,具体做好项目库建设、管理和维护。区级各行业部门负责本部门项目库项目的预审、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有关帮扶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清单,审核、评估清单项目的合理性、真实性、可操作性。海城区扶贫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日常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村级道路、独立桥梁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区扶贫办:负责屯级道路、 “雨露计划” 、两后生补助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区农林水利局:负责产业扶贫开发、村集体经济收入、特色产业、以奖代补、扶贫专业合作

15、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综合开发、光伏发电、人饮工程、小型农田水利、林业经济发展等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区住建规划局:负责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类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区委组织部基层办:负责村办公场所、宣传栏项目的预审、指导进行规范化建设。区文体广电局:负责村文化室、篮球场及戏台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区卫计局:负责村卫生室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10 -区发改局: 负责电力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牧养殖等扶贫产业开发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屯内巷道硬化、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

16、偿金项目的预审、前期以及建设工作。区人社局:负责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项目的预审、前期以及建设工作。区商投局:负责电商扶贫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此外,对于涉及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的项目资金,区级各业务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负责对本部门纳入项目库中项目开展建设、管理和监督等工作。(三)做好项目前期经费保障工作。为做好入库项目前期准备,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入库项目积极筹措资金,通过预算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整合范围的有关资金,如国家和自治区资金管理办法允许安排项目管理费的,可以结合实际按规定继续安排项目管理费。(四)强化监督检查。项目库建设要公开、透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项目库建设列为区委、区政府当年重大督办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库建设的流程不定期到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对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实施开展监督。(五)严格纪律要求。项目库建设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好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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