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碧波酒业销售公司市场督导制度及奖惩制度总章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促进本公司市场业务的正常有序的开展及激励销售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销售公司全体业务人员,本制度中的保密条例适用于碧波酒业全体人员。第三条 市场督导直接上级领导为销售公司总经理,其他人员不得干涉、窥视、打听及干扰市场督导人员的正常工作。第四条 市场督导人员的人事档案、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全体公司人员不得查阅、传播其人事资料。如确实需要应报总经理及销售总经理待得书面批准后方可查阅,并留查阅档案。第五条 其他部门或其他领导因工作需要,需市场督导人员协助工作时,应先向销售公司总经理写书面申请,待征得书面同意后市场督导人员方可协助工作。第六条 市场督导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保密的工作原则进行工作。第七条 市场督导人员、业务人员、办公室人员掌握有公司的客户资料、促销方案等公司商业机密,对于泄露公司机密、用公司商业机密牟利的(买卖客户资料、泄露公司促销政策、营销方案、薪酬体系)根据情形轻重分别予以罚款、警告、通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