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南大学法学院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课堂教学计划(第二十二期)(2015-2016 学年度第一学期)周次时间主 题 主 讲教 师 教学主要内容 教学目的相互认识走进诊所感受诊所第 1 周9 月 6 日了解诊所了解诊所(全体诊所教师)叶英萍董万程张卫伍奕王子晏李方1自我介绍,相互认识2诊所法律教育概述及海南大学法律诊所课程介绍3介绍法律诊所日常上班,案件指导与办理的规则制度4. 师生经验分享1认识学生与教师在诊所 中的身份、地位和作用2如何介绍自己、如何介绍他人,如何在短时间内了解更多信息3掌握诊所法律教育课程 设置的目的,诊所教学与中国传统法律教学的联系与区别4了解诊所教学方法,评估办法接待第 2
2、 周9 月 11日当事人关系咨询叶英萍伍奕1接待当事人技巧及应注意的问题2咨询技巧及应注意的问题3接待和咨询中应如何做笔录1如何介绍自己的身份2如何争取对方的信任3如何引起话题4如何插入正题5如何安抚当事人6如何鼓励当事人说出事实真相7如何记录谈话要点8如何收集证据线索第 3 周9 月 18 日业务拓展能力训练王龙奎律师主讲,伍奕老师主持1.了解律师拓展业务的基本技能技巧2.检查讨论各小组业务拓展方案1.帮助学生制定业务拓展方案2.提升业务拓展能力。2第 4 周9 月 25 日民事案件办案流程与技巧董万程李方1.通过案例介绍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证据规则。2.讨论诉讼策略的制定1熟悉民事办案流程
3、,掌握查找案件相关资料的方法2 了解制定诉讼策略的意义和影响诉讼策略的诸因素第 5 周10 月 2 日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叶英萍伍奕1办理婚姻家庭纠纷以及劳动争议案件的规则2应注意的重要事项3案件策划与一般策略1熟悉办理婚姻家庭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的规范2掌握办理婚姻家庭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的策略和常用技巧第 6 周10 月 9 日 证据的运用 李方董万程1. 事实的确认和把握2.证据的获取与分析3.证据规则的理解与适用1. 如何依据案情获取相应证据2.总结影响作出正确判断的各种因素,并进行分析3 .学习证据规则的运用第 7 周10 月 16日律师实务专题(职业道德)廖晖律师主讲、王子晏老
4、师主持律师办案技巧1介绍司法程序律师职业道德问题2相关案例中的职业道德问题及处理方法3司法环境、执法状况介绍1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2培养学生法律的使命感、责任感第 8 周10 月 23日庭审辩论技巧张卫伍奕1.在庭审中如何运用已经认定的事实进行法庭辩论2.在庭审辩论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及庭审辩论技巧3.选定模拟庭审辩论的案件材料1.熟悉庭审中如何运用已经认定的案件事实确定案件主张2.熟悉庭审辩论中的技巧3.庭审辩论阶段应当注意的问题3中期小结第 9 周10 月 30日听取学生反馈叶英萍董万程张卫伍奕王子晏李方1学生分组汇报办理案件进展情况2对前期教学实践进行反馈1. 了解办案进度2. 对前期办案
5、进行小结3. 培养学生互相协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件汇报与分析讨论第 10 周11 月 6 日 帮助学生选取对抗式庭审的案件(张卫老师具体负责)李方张卫1.教师办案示范2.分析、讨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小组交换案件,拓展办案思路4.教师总结1.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拓展办案思路,学会换位思考第 11 周11 月 13日谈判与调解 董万程王子晏1谈判中的技巧和应注意的问题2调解的技巧和应注意的问题1掌握沟通、调解、谈判的各种方法2通过实训体验进攻、防御的技巧,了解退让、固守的底线第 12 周11 月 20日刑事案件的办理王子晏1办理刑事案件规则2案件事实的确认和把握3应注意的重要事项4布置
6、模拟法庭案件1熟悉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则、策略和常用技巧2培养学生倾听、提问、辩论的技巧第 13 周11 月 27日( 如 模 拟开 庭 需 调整 上 课 地点 , 由 李方 老 师 确定 )真实案件模拟开庭王子晏李方1.模拟训练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场景2.师生总结、反馈1培养学生处理棘手问题的能力2培养学生运用证据和辩论的技巧3.让学生实际操作开庭审理案件的相关程序第 14 周12 月 4 日司法实务部门专题讲座由司法实务部门专1.办理案件应注意的问题1.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2.进一步了解办理案件的方4( 具 体 时间 待 定 )题讲座,伍奕、王子晏联系2.庭审应注意的问题3.诉讼风险及其防范法和技
7、巧3.控制风险,保护自己第 15 周 12 月 11日(对抗式)模拟法庭庭审准备张卫1选定案件2准备模拟庭审中的辩论场景3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1培养学生处理棘手问题的能力2培养学生的辩论技巧第 16 周12 月 18日走出诊所(模拟庭审、总结与评价)(全体诊所教师)叶英萍张卫董万程李方伍奕王子晏1学生自我评价2学生互相评价3教师评价4客户评价5教学信息反馈1 让学生实际操作庭审过程2.总结教学成果3总结个人收获4教学情况反馈5评定学生成绩6颁发结业证书注:1.本学期上课时间为每周五下午 14:40 16:20。2.上课地点:社科楼 C 法学院会议室(在法学院办公室一楼) 。由班长负责管理上课教室
8、的钥匙并负责安排同学于下课后及时清洁课室卫生。3.本学期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要进行案件拓展能力训练。要求各小组于开学后第二周内制订各自的案件拓展初步方案及学习计划,并在业务拓展训练教学实践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交修改后的方案。4.按教学计划开展案件模拟审判,学生在出庭前要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集中进行会诊与演练。5.到法院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旁听庭审由各组分散进行,每位同学必须旁听两次案件并交一份旁听心得,心得交指导老师签字5后,期末集中交教学秘书。6.课堂教学安排在第 17 周结束,实践教学环节(诊所值班)17周结束。寒假期间,有案件承办的同学继续办理,如有特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继续代理,须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后移交。7.诊所教师联系电话:叶英萍:13078993818;张卫:13907567442;董万程:13807576736;李方:18976777991;伍奕:13876684383;王子晏:13086020176;廖晖:13307569596;王龙奎137075752868.诊所值班电话:6618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