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行 政 处 罚 事 项 实 施 清 单对 未 按 规 定 送 子 女 或 监 护 人 就 学 接 受 义 务 教 育 ,经 教 育 后 仍 拒 绝 履 行 的 处 罚1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拒绝履行的处罚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大化县大化镇人民政府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大化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大化县大化镇城北西路二巷二号)咨询电话 077858121178 咨询及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77858251179 设定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
2、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的处罚。10 实施对象 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拒绝履行的公民。11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乡级管理。12 权限划分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的处罚。13 行使内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
3、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的处罚。 2 14 法定办结 时限 60 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30 日。需要继续延长的,报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15 处罚流程 详见附件 1。16 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17 运行系统 无18 责任事项1.立案环节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2.调查环节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3.审查环节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
4、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4.告知环节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联同卷宗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5.决定环节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方式;6.送达环节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 7 日内送达当事人;7.执行环节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踪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踪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8.其他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9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3.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20 备注 3 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审查环节:教育行使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纳,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中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2。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落实责任制度,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或具体承办人附件:1.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拒绝履行的处罚流程图 4 附件 1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拒绝履行的 处罚流程图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拒绝履行中心校成立调查组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制作行政处罚笔录调查组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送达当事人执行:当事人于一周内按规定送子女或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归 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