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公开信息表1、事项基本信息事项名称 双桥区商务局粮食收购资格审批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事项事项属性 即办件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受理单位 双桥区商务局局办理地点 双桥区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许可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版) 、 河北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修订版)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受理条件 申 请 材 料 齐 全 , 符 合 法 定 程 序 。申请材料一、申请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核表;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资信证明或个人存款证明(企业 20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不少于 5万元,个体有 3 万元以上收购资金) ;五、仓储设施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企业具有 20 万公斤以上有效仓容,个体工商户具有 2 万公斤以上有效仓容) ;六、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粮食收购仪器设备检验报告(测水仪、容重器、磅称或地中衡) ;七、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粮食收购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证明。许可程序 1、受理 3.办结2、审批 承诺许可期限 7 个 工 作 日收费标准 不收费收费依据联系电话 2056533备 注联系人姓名 冷立辉 所在部门 双桥区商务局联系人电话 2056533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