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开发区路桥典型病害专项治理工程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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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8 年广州开发区路桥典型病害专项治理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招 标 人: 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日 期:2018 年 2 月 日1目 录目 录 .1投标须知前附表 .2第 1 章 投标须知 .5第 2 章 用户需求书 .11第 3 章 合同条款 .11第 4 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第 5 章 评标办法 .392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建业一路 7 号联系人:艾工电话:020-32038365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222 号越良大厦 6 楼联系

2、人:陈先生电话:020-836428203 服务名称 2018 年广州开发区路桥典型病害专项治理工程项目4 服务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5 服务规模 2018 年广州开发区路桥典型病害专项治理工程项目,投资额约 2000 万元。6 招标范围广州黄埔区范围内的路桥设施典型病害维护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时,以招标人下达的每一项市政公用维修工程项目审批申请表为任务来源。7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8 质量标准 合格。9 工期要求 项目结算送审金额累计达到 2000 万时或服务期达到 365日历天,合同终止。10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2 是否接受

3、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3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及 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服务招标公告。14 招标文件答疑 对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必须按本表第 21 项规定提出质疑问题。15 补充通知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发补充通知。16 投标文件组成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经济文件组成,合订一册。投标人应提交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完整的电子文件32 套17 最高投标限价 总限价为 2000 万元。18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共 90 天。19 投标保证金1、收取方式: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2、投标保证金额:壹拾万元。3、缴纳时间:投

4、标截止前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4 款。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20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共 90 天。21 现场勘察和答疑、澄清及修补投标人自行踏勘; 1.答疑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8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83642820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2.2.2 款;答疑纪要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盖章或签字的页面必须盖章或签字。23 投标文件的 份数 投标文件 一式伍份 ,

5、正本 1 份,副本 4 份。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完整的电子文件 2 份。24 投标文件的 包装要求 详见该条。25投标文件提交时 间 、 地 点 、 送 交 人 要求1、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8 年 3 月 13 日 10 时 00分2、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13 日 11 时 00 分。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 32 号四楼)指定开标室。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6 开标时间 2018 年 3 月 15 日 9 时 30 分27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 3

6、2 号四楼)指定开标室。2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29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的5 名专家,在开标前组成。3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按投标人的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43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发布32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 5%,采用履约保函形式(不接受履约担保书)。33 服务发票 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应提

7、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4 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无5第 1 章 投标须知1. 总则1.1. 招标范围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下称招标人) 就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所述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服务工作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1.2. 投标人的资格详见本服务招标公告有关要求。1.3.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1.4. 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5. 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

8、.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包括目录中所列文件和按第 2.2、2.3 条规定发出的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2.2. 招标文件的答疑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提出质疑问题,招标人只对上述时限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2.2.2.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

9、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83642820)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2.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8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2.2.4.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2.5.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2.2.6.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2.3. 招标文

10、件的修改2.3.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发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按第 4.2.2 款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改投标文件。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1、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3. 投标文件的编制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3.1.2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2.1 投标函。(按附件一格式)3.1.2.2 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

12、件);(按附件二格式)(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7)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8)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9)资格审查

13、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须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库内信息打印页);注:(1)上述第 3.1.2.2(1)(9)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2)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3.1.2.3 项目管理机构。(按附件三、附件四格式)(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3.1.2.

14、4 企业同类业绩情况证明材料(按附件五格式)。3.1.2.5 企业信誉、管理能力、用工情况、企业履约能力等证明材料(按评分表内容附相关证明材料)。3.1.3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综述、质量目标、服务组织措施与计划、服务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措施、环保节能措施、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自有设备须提供发票或权属证明复印件;租赁设备须提供包含本次项目养护期限的租赁合同及租赁方发票或权属证明复印件。)。3.1.4 投标文件经济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报价书。(按附件六格式)3.1.5 投标人应提交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完整的电子文件。3.2. 投标报价3.2.1.

15、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0%。3.2.2. 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中标单位以委托服务任务书及工程验收单确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按委托合同结算条款约定编制工程结算,并经开发区财政局评审确定工程结算价,实际支付价评审的工程结算价(1中标下浮率)。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作为中标后项目结算的下浮率。73.2.3 投标人所报下浮率大于 20%的,需提供有效报价分析说明。3.2.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1.1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

16、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 项的招标范围内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本项目实行大包干形式承包任务,包括所有施工设备费、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检验试验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其他措施项目费)、迁移养生费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规费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业务等一切费用。 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障碍条件和现场各种不利条件发生的可能性所带来的风险,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有关项目概况、服务

17、质量要求标准、工程内容及其它要求、其他有关说明、合同义务和费用条款等,并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等),结合投标人自身条件进行报价。 3.2.3. 投标报价及下浮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2.4. 投标人应按第 5 章评标办法和第 4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要求,填报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实施过程中的交通及办公等费用),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3.2.5. 投标人应按第 4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招标人确认后

18、将列入合同文件。3.2.6. 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3.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 4.2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限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 90 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 3.4 款的规定仍适用。3.4. 投标保证金3.4.

19、1. 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所述。未提交投标保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所有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按时汇入该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28866000。投标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汇款到帐情况。(2)款项到帐后,投标人在开标前,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栏目内将上述到帐资金转到对应的投标项目

20、,交易中心收到投标保证金后,将出具项目保证金确认回执,其原件由投标人自留并在开标时备查,复印件附在投标书中。3.4.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天内退还,但招标人有权留下其中 1 2 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证件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3.4.3.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在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 6.4 款规定的履约保函。3.5. 投标人的建议方案3.5.1. 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后

21、另文提交建议方案,建议方案应说明其改进意见及改进8意见所带来的效果,并附上必要的说明和分析方法等有关资料。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采用投标人提交的建议方案,不管建议方案是否被采用,其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也不再额外为该建议方案支付任何费用。3.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充分注意第 5.4 条指出的若投标文件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时将被招标人拒绝的规定。对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并不得提出异议。3.6. 现场察勘和答疑3.6.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进场勘

22、察。现场察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2. 现场察勘中,投标人所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6.3. 现场察勘中,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3.6.4. 投标人自行察勘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不专门组织。3.6.5. 投标人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1 项所述时间和地点、方式,对审阅招标文件和现场查勘后提出问题要求招标人解答。3.6.6.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按 2.2 款的规定予以答复。3.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3.7.1. 投标人应按第 3.1 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并提交

23、投标文件,其数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 项,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3.7.3. 招标文件所附格式中有明确盖章、签名位置的,须按照格式所示进行,其余在每页盖章。副本采用正本复印件并与正本一致,封面应盖章及盖骑缝章。3.7.4.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4. 投标文件的提交4.1.

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包内,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封包封面上应写明:(1)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 投标的项目名称;(3)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4.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接收地点4.2.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所述的时间和地点要求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始接收标书时间和截标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所述。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面交的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面交。4.2.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

25、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作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但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4.3. 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在第 4.2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 若投标人需要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 4.2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 3.7 条和第 4.1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 “撤回”字样。94.4.2. 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允许再进行修改再补充或

26、更换其组成文件。5. 开标和评标5.1. 开标5.1.1. 招标人将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6 项和第 27 项所述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投标保证金回执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在上述开标时间前到达上述开标地点并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其为放弃投标。报到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5.1.2. 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其它内容。5.2. 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各投标人的投标文

27、件的审查、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5.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 5.5 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4. 算术错误的改正5.4.1.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若数字表示的数额与

28、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最高限价乘以(-投标下浮率)与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下浮率为准。5.4.2. 招标人将按第 5.5.1 款 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需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5.5. 投标文件的评比5.5.1. 评标委员会仅对按第 5.4 条规定并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响应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本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进行评比。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6.1. 决标6.1.1. 招标人在按 5.5 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后确定推荐中标人。6.1.2.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

29、解释和说明。6.2.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6.2.1.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响应性要求的数量不足 3 家时,将否决该标段所有投标,对该标段重新招标。6.2.2. 由于招标人原因中止招标或未能在第 3.3 条规定的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招标人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不予补偿。6.3. 中标通知6.3.1. 在第 3.3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6.3.2.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6.3.3.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的资质文件、合同、人员及社保证明、业绩、获奖证明等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核实或函调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查。若经核实中标人提交虚假资料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罚。6.4.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递交。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银行保函自动失效。对于因中标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养护受到较大损失的,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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