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礼品管理工作,保持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的精神,促进工作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以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保证对外交往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部门级礼品的组织、制作、发放、接受及处理工作。1.3本办法所指的礼品,包括礼物、礼金和有价礼券。礼品管理工作包括礼品的采购、制作、保管、申领、赠送、接收及处理等。1.4公司管理部负责礼品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实施、协调和核查。公司财务部负责分公司及各部门上交礼金、有价礼券的处理。2礼品的采购和制作2.1对外赠送的礼品应当尽可能具有地方特色,能够体现本市地位及企业文化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或实用物品等。2.2礼品采购和制作应加强计划性,减少随意性。公司管理部根据分公司及各部门年度预算,汇总礼品明细,进行年度比价。根据分类不同每类选择两家或以上供应商作为定点采购和制作单位以确保采购的及时性。2.3分公司和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礼品采购(制作)申请单管理部统一进行采购,注明礼品名称、数量、预计单价(有无预算)、计划到货日期。预计总金额超过五百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