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积分制指导意见文稿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积极采用积分制不断推进乡村治理,有针对性地解决乡村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部门,在我镇以各责任区(村)为单位、以每村为实施主体,全面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现就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以推进乡村治理精细化为目标,以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核心,依托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在乡村治理中组织实施积分制,使农村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