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崇川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二次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采购单位: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六月六日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陶兰日 期:2018 年 6 月 6 日采购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2018 年 6 月 6 日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2018 年 6 月 6 日江苏中房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崇川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组织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崇川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二、项目预算:约 10
2、万元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担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1)环境污染治理资质乙级以上(含)资质或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含)资质。3、投标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专业名称需完全一致),并具有相应的企业环境守法能力现场排查经验。4、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环境守法现场排查等类似业绩。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
3、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企业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 )”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告知函的有效期须在本项目开标当日有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五、投标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
4、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文件的递交(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18 年 6 月 12 日 15 时30 分。(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崇川路 1 号崇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主楼四楼 413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投标保证金: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递交方式为现金。3、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4、对于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对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 5 个工作
5、日内退还(无息)。七、开标1、开标时间:2018 年 6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2、开标地点:崇川路 1 号崇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主楼四楼 413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八、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时间:2018 年 6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2、资格审查地点:崇川路 1 号崇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主楼四楼413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九、评标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2、评标地点:崇川路 1 号崇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主楼四楼 413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评标委
6、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十一、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513-81025025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南通市工农路 168 号文峰大厦 A 座 18 楼联系人:陶兰 联系电话:0513-85523366邮箱: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中房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活动。2、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环保管家服务协议书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中房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投标
7、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投标。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中国崇川(http:/ 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 3日的,应当顺延提
8、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供应商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三、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根据自身情况,投标供应商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环保管家服务协议书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
9、、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服务地点周边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1、投标文件由: 资格审查文件、 商务标共两部分组成(以下 1 2由文件序号代称)。2、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 A4 纸(图
10、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 ”、 “商务标 ”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标”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之中。五、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1、投标供应商应准备 肆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分两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 “商务标”,响应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
11、查文件”、“商务标”。3、投标供应商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4、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六、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七、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 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
12、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可退还。八、投标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出现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报价(
13、以人民币计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应包括响应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费、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专用工具费用、税费、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环保管家服务协议书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6、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现场情况和影响服务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成交后和签订环保管家服务协议书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服务费用的要求,服务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
14、用增加,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7、一次报定的投标报价为成交价,同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环保管家服务协议书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8、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九、投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在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售后不退。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一次性支付给招
15、标代理单位如下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 3000 元;十、投标保证金1、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2、未成交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称为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环保管家服务协议书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采购人签订环保管家服务协议书的;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单位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十二、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整。 2、递交形式:现金或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