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DFHZ-20171105)招 标 人:大连市交通局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 0一七年十二月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71105- 1 -目录投标邀请函 .-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4-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 -30-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 .-47-二、 项目报价表 .-48-三、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响应表 .-53-四、实质性条款响应表 .-54-五、资格证明 文件 .-55-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8-七、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59-八、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0-九、主要人员简历表 .-61-十、技术 方案 .-62-十一、售后服务和维护方案 . -63-十二、培训计划 .-64-十三、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 .-65-十四、业绩 .-66-十五、产品说明 .-68-十六、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9-十七、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70-十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71-十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72-二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3-附件 1:开标一览表 .-74-附件 2:评标方法 .
3、-75-附件 3:资格性审查表 .-79-附件 4:符合性审查表 .-81-附件 5: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82-附件 6:履约保证金保函 -85-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71105- 2 -大连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投标邀请函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交通局的委托,对大连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DFHZ-20171105二、招标内容:运政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
4、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 本次采购的“平板电脑、台式一体机 ”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599.72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软件开发公司;2.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供应商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供应商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 “信用大连” ()网站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71105- 3 -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 “
6、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1个日历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 年*月*日起至 2017年*月*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 64号 2层,即黑龙江省政府驻大连办事处楼上)发售。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
7、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和打印报名回执码;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和打印报名回执码。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报名回执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 年*月*日
8、13:30时至 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楼)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 年*月*日 14: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 年*月*日 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楼) 。十、招 标 人:大连市交通局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鑫 电 话:041139641238 传 真:041139641238电子邮箱: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71105- 4 -地址:大连
9、市沙河口区西南路 64号 2层开户银行 :浦发银行甘井子支行 帐号:75110154800002137(递交投标保证金账号)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71105- 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71105-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编号:DFHZ-20171105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交通局3 招标范围:大连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金额:11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网上银行、支票、汇票、银行保函
10、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谈判保证金保函格式见第四章其他)(网上银行、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网上银行、支票或汇票)。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请于 2017年*月*日 16:00前到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 8:3011:30、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浦发银行甘井子支行;帐号: 75110154800002137”(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注:1.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
11、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号天安国际大厦 48层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2.以支票形式递交的,应在保证金截止日前二个工作日内将支票送至招标代理公司。以上材料如未按时送达,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3.退还保证金时,投标单位须携带由投标单位公司反开一张等额保证金收据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4.如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将扣除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5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个日历日。6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 套正本
12、7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71105- 7 -序号 内 容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月*日 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7 年*月*日 14:00时-13:45 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楼) 。8开标时间:2017 年*月*日 14: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楼) 。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套,售后不
13、退。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软件开发公司;2.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供应商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供应商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
14、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1个日历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12 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供货地点要求: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71105- 8 -序号 内 容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个工作日内完成。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3本项目采购
15、预算为 599.7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4报价说明本次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系统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15其他要求:1、 “”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大连东方恒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FHZ-20171105- 9 -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 行 国 内
16、 公 开 招 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交通局(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运政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 本次采购的“平板电脑、台式一体机 ”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599.72万元人
17、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个工作日内完成。(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完成与省运政系统实现实时数据交换,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待系统功能全部开发完成经验收合格后 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65%;系统上线运行期满 1年的 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6)验收要求:在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用户同意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软件开发公司;2.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供应商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供应商分公司的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