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护长春帝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相关方利益,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社会认可度,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长春帝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定义:本制度所称社会责任,是指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产品质量(含服务)、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社会责任履行的领导工作。 第五条 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负责本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和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 部门职责 1、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日常监控和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应予以配合; 2、运营管理部负责员工权益的日常管理工作、环境保护工作,各职能部门应予以配合。第三章 质量管理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