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甘刘村标准化钢结构厂房工程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 2017-06-09-427招 标 人: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7 年 6 月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目 录第一卷.3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三章 评标办法.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5第二卷.36第六章 图 纸.37第三卷.3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9第四卷.4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5三、授权委托书.46四、投标保证金.47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8六、施工组织设计.49七、项目管理机构.56
2、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0九、资格审查资料.61十、其他材料.65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第一卷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第一章 招标公告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关于甘刘村标准化钢结构厂房工程招标公告甘刘村标准化钢结构厂房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1) 、项目名称:甘刘村标准化钢结构厂房工程(2) 、采购编号:2017-06-09-427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叶县廉村镇甘刘村标准化钢结
3、构厂房及室外工程,钢架厂房总建筑面积1321.19 平方米,总投资额约 160 万元;三、标段划分:共 1 标段;四、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七、投标人资格要求:7.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
4、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5 拟派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7.6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事人名单” 、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7.7 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到叶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5、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7.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1) 、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七、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到的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套到现场报名。注: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所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2) 、报名时间: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 年 6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
6、3) 、报名地点: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 200 米路北云顶灯饰城南门北一排东 50 米);(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5)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6)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0 分;(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许昌建设
7、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十三、联系方式:招 标 人: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837555579地址:叶县文化路东段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37510180 0375-2335789 转 802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 200 米路北云顶灯饰城南门北一排东 50 米2017 年 6 月 14 日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地 址:叶县文化路东段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18837555579
8、电子邮件:/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 200 米路北云顶灯饰城南门北一排东 50 米联系人: 王女士电话:15237510180 0375-2335789 转 802 电子邮件:1.1.4 项目名称 甘刘村标准化钢结构厂房工程1.1.5 建设地点 叶县廉村镇甘刘村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3.2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
9、和信誉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拟派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6
10、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7 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到叶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7 天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
11、日 15 天前1.11 分 包 不允许分包1.12 偏 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7 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0 分以前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需要单独提供原件及明细表,由代理公司验收,以备评标委员会核查。3.3.1 投标有
12、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递交时间及方式:2017 年 7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之前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到代理公司基本账户上开户名称: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行许昌魏都支行账 号:4100 1551 8150 5020 6057注:各投标单位应妥善保管银行出具的转账凭证,并将转账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参加本次投标而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退还方式:从招标代理公司的基本账户返还投标人公司基
13、本账户上。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1 份3.7.5 装订
14、要求 正、副本分册装订,正、副本均采用胶装,不接受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标书送达的逆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 2/3) ;评标专家
15、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以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10%递交方式:以保函形式办理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 类似项目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无行贿受贿犯罪等 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1529801.34 元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 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 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