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经营水路运输业务许可子项目 12:自然人经营单船 600 总吨以下 跨地市内河普通货船运输经营许可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经营水路运输业务许可子项目 12:自然人经营单船 600 总吨以下跨地市内河普通货船运输经营许可(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一)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5 号,2012 年 9 月 26 日国务院第 218 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等;(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4 年第 2 号,2013 年 12 月 30 日经第 14 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二条、第四条、第十四条等;(三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9 年 7月 30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九届第十四号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04 年 6 月 3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十届第四十一号公告)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等。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25 号,2012 年 9 月 26 日国务院第 218 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八条规定“ 经营水路运 输业务,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
3、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批准。” 第十条规定“ 省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的经营许可。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向社会公布。但个人从事内河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申请从事营业性水路运输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并发放经营许可证件。”自然人经营单船 600 总吨以下跨地市内河普通货船运输经营许可由北海市航务管理处审批。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
4、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个2人只能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经 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登记的个体工商 户;(二 )有符合本 规 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不超 过 600总吨;(三 )有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 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规定,水路运输经营者投入运营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与水路运 输经营 者的经营范围 相适应。从事旅客运输的,应当使用普通客船、客货船和滚装客船(统称为客船)运输;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使用液化气体船、化学品船、成品油船和原油船(统称为危险品船)运输; 从事普通货
5、物运输、包装危险货物运输和散装固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可以使用普通货船运输。(二 )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三 )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型技术标 准、船龄以及节能减排的要求。五、实施对象和范围经营单船 600 总吨以下跨地市内河普通货船运输经营许可的自然人六、申请材料(一)申请书:包括申请的经营范围、运力规模及其来源;3(二)自有并经营的内河水路运输船舶的来源证明文件和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船舶入级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及其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航
6、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内的船舶还应当提供有效的“安全管理证书” 或者“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及其复印件;(三)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和其拥有自有并经营的适航船舶,并取得与其经营船舶相对应的有效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七、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30 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18 个工作日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以及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93210015投诉电话:07792033128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2.申请时示范文本4附件 1:行政审批流程图北海市航务管理处经营水路运输业务许可子项目 12.
7、自然人经营单船 600 总吨以下跨地市内河普通货船运输经营许可项目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8 个工作日)不属于本单位 申请材料不齐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职权范围内的 不符合法定形式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承办人提出审核意见(办结时限 11 个工作日)负 责 人 审 批 ( 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办结时限 2 个工作日)5附件 2:申请时示范文本编号: 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开业申请书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
8、部制6填 表 说 明一、本表由申请开业的水路运输企业或以运输船舶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填写,报送规定的审批机关和抄报单位;二、 “经济性质”栏系指“全民”、 “集体”或“ 个体 ”所有制;三、 “经营方式”栏系指“独资经营”、 “合资经营”等;四、 “经营范围”栏中的“主营”栏系指申请经营的旅客或货物运输业务,客运航线应写明沿途停靠港(站、点);货运应填明申请经营的区域或航线以及承运的主要货源;“ 兼营” 栏内应填写经营 运输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如水路运输服务业务等等;五、 “主要船员人数”栏应按实际聘任数填写,并随附主要船员名单;六、 “附件名称”栏应填入必须随附的资料名称:船舶证书
9、、主要船员名单及其职务证书、企业业务章程、企业负责人及组织机构表、客运航线沿途停靠港(站、点)的当地县以上航运管理部门证明,资金来源证明,个体(联户)船舶还应附有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和船舶保险证明。7主送机关:申请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申请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 (0779) 电报挂号 (0779) 经济性质 经营方式 主管部门名称筹建申请书批准 文 号 批准日期 客运航线:主营货运区域或航线: 普通货船运输经营范围兼营固定资产资金数额(万元) 其中 流动资产资金来源 自有合计 其 中主要船员人数(人) 船(驾)长 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8运力合计 艘 载重吨 客位 千瓦客货轮 艘 载重吨 客位 千瓦货 轮 艘 载重吨 千瓦拖 轮 艘 千瓦驳 船 艘 客位 载重吨 其中其 他申 请理 由 (公章) (负责人章) 年 月 日申请企业主管部 门 意 见(公章) (负责人章) 年 月 日审 批 机 关或抄报单位意见(公章) (负责人章) 年 月 日附件名称核发许可证号 码 日 期 年 月 日抄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