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佛山市民政局、社工委联合课题组(2012年7月23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并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目标要求;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坚持育建并举,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市社工委、市民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调研我市社工人才队伍现状,并赴山东省部分城市开展学习考察,通过比较分析,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具体调研报告如下。一、我市社工人才队伍的基本情况国家职业标准将“社会工作者”定义为: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专业工作者。它的内涵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长期从事社会工作实践的一线工作人员。二是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定,取得助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