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谷镇卫生院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金溪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公共卫生工作质量。二、考核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2、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准确、合理地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情况。3、坚持考核和补助经费下拨及个人绩效、个人或村卫生室评优评先挂钩。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和个人绩效挂钩,与个人或村卫生室的评先评优挂钩。三、考核对象承担公共卫生工作全体人员、辖区行政村卫生室四、考核内容(一)公共卫生科人员1、组织管理。每月工作计划及工作进度上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