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补贴规定一、 目的: 为鼓励公司人员购买私车,并规范个人私车公用,明确相关费用,特制订规定。二、 范围:公司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和采购、业务及外勤人员所购车辆。三、 职责1. 人力行政部负责对私车公用车辆资格的审查,对私车公用情况及费用审核。2. 财务部对车辆费用进行复核。3. 分管行政副总对私车公用资格进行核准。 四、 具体内容1. 补贴项目、标准及要求1.1 各级别补贴标准表:1.2 车辆纯属私用的,不享受任何补贴。1.3 享受补贴的车辆的人员在广佛地区、中山地区、东莞地区因公外出的:不能再申请公司车辆;不予以报销油费路桥费;不享受使用其它交通工具的交通补贴。1.4 其它地区因公外出的:可报油费(按300公里之外数计:1元/公里)、路桥费;可申请公司派车;使用其它交通工具可享受交通补贴。1.5 若中途退出(如辞职、车辆停用3个月以上等)的,公司已支付了固定补贴费用的,个人自动承担未到期部分;车辆停用一个月(按整月计算)以上的,取消全月定额补贴。1.6 维修费用、以及